「續」我跟買對股份有限公司的買賣糾紛(今天收到市政府的信)

今天收到市政府的信,
確定會在10月12日在台北市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開協商會。
請教一下,
除了要帶所有相關的文件以外,
還有注意什麼?
雖然我覺得開會並沒有太大的幫助,
但是我希望不要拖太久。
萬一真的不行的話,
我會告上法院討回公道!


Thanks
2007-09-18 14:45 發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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