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的狀況是,我媽媽有去做過債務協商,爸爸信用正常
媽媽名下有一棟房子,房子有去調過資料,沒有被假扣押等等的,很乾淨
目前尚餘合庫房貸90萬左右,繳款正常,當初貸180萬
那目前的想法是,過戶給爸爸,由爸爸去另外一家銀行做貸款的動作
現在卡在的點是說,過戶了之後,債權是歸屬媽媽,房子歸爸爸
那這樣可以其他銀行可以承做貸款?那如果承辦了,是否看的到這間房子上有貸款未清?會影響過件?
再來,如果債權跟房子一併轉移的話,是不是就需要照會合庫
跟他們說明債權轉移的這個部分,那契約是否要重簽?那合庫是不是也有可能會不同意??
以上問題,請知道的大大可以幫幫小弟解惑,感激不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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