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個問題求助有經驗的大大~主要就是6月有需求辦房貸,但銀行表示需搭配保險才有較佳的利率與成數!後續有核下需求金額,但卻需一次繳15萬9千的保費!目前已撥款,想請教各位大大,若此保單要保人是我自己,受益人是我老婆,目前仍在10日內,那我是否可去保險公司解除!那10日內解除15萬9千是不是都可拿回?另外,保險解除,那銀行是否會要求歸還當初撥款金額?(簡單來說就是不貸給我了!)如果有,於法他們可這樣作嗎?
保險記得好像14日內都可以解除,當然解除後他們能將貸款撥回,於法來說當然可以 它條件都跟你說好了 你若這樣做的話根本就是有違反條件了。不過你有保險可以搭配更佳的利率跟成數,他們也有可能不跟你收回,但是也可以給你搭更差的利率等等你這屬於要想馬兒跑的快 又要馬兒不吃草的道理 怎麼可行
謝謝您的回答!其實我也知道一個願打一個願挨的到理!但後來看到有人po金管會的文章所以才覺得有些是跟承辦人員說的不一樣!例如,只能一次繳20年費用或一定要搭配房貸壽險他們才能承貸!會有解除保險的想法除了有類似的保單以外,另外就是有要用到錢&保單與貸款契約都沒提到保單與貸款合約之間的相互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