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板友好,想請問大家有關於勞保的問題
家父今年六月底滿60歲,也就是最後續保的最後期限,因為過去父親沒有固定工作,所以
沒有勞保(健保),健保前一陣子幫他復保了,勞保的部分他過去在餐飲工會加保(六年年
資),兩個月前剛好找到一份廚師的工作,但是是新開餐廳,老闆也沒有替他加保勞保的
部分,所以想趁著60歲期限之前去替他在餐飲工會加保。
詢問過後,工會跟我說他工作的那間小吃部超過四個人,應該強制投保勞保,但是我沒辦
法決定雇主是否加保,所以我還是會先幫他申請到餐飲工會加保或者有其他方式(國民
年金他也沒繳過)?我自己有想過兩個方案,不知道是否有其他解。
1.直接等他過六十歲,把六年的年資退休金拿回來(退保後可加國民年金?),等六十五可
領老年年金。
2.續保餐飲工會,不管現在的雇主會不會被開罰之類的,工作到退休。
陳大比 wrote:
如果一直到六十五歲才辦理退保,跟六十四歲退保然後轉加國民年金有什麼差異性嗎?
你講的3500國民年金跟老人年金有什麼差別嗎?
基本上六十五歲以前加入國民年金才有3500元可以領取
你六十五歲以後就不能加入國民年金
基本上是一樣的 在國民年金未推出之前 那是六十五歲以上可以領取的
但是後來改成要投保才能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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