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沒人解答,不過今天有看到,原來政府要對公司保留盈餘課10趴營所稅.這個政府是不是窮瘋了,還是怕不夠汙,連人家保留下來用於公司經營的錢也要課稅!!誰甘願錢放在家裡被平白無故減少,真是不公不義,所以逼大家趕快把錢分一分.不過以後公司經營遇到困難就難過了!!這個政府很多所做所為好像都是要把台灣搞垮!!
哪來的不公不義 未分配盈盈餘加增10% 是對小散戶的保護 讓公司把賺的錢 吐出來給股東且加徵10%的規定 由來已久了公司要留現金 拼未來也可以阿 就是盈餘轉增資也不會被課到未分配稅今年公司開始大分配是為了明年 股東可扣抵稅額抵稅只能折半簡單說 已前你拿東股利憑單 上面寫得可扣抵稅額 如果以前算出來是100元按新辦法 就會只剩50元所以 今年公司配股配息 就會把以前年賺賺的老本拿出來配
可達瓜瓜 wrote:台灣已經發生所謂的超...(恕刪) 不可能的拉 法條都工商界大老在訂定目前企業營所稅17%+未分配10%合計27% 個人綜所稅40%這還不考慮公司把錢轉進老闆開的基金會.還可抵稅所以大老闆 才不想配出來自己想開點 比較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