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夫妻名下有一自用房產,貸款約一百多萬,每年約繳3萬多利息
因房貸支出最高可以30萬列舉扣除
請問若拿房子去跟銀行增加貸款1500萬出來
是否可以報稅時用來列舉扣繳,有試算過 每年可以少繳6萬多的稅金
不知此方案是否可行,請有經驗的人士幫忙解答 謝謝
若可行的話 增貸出來的1500萬現金有何穩定的保本投資可行?
cherry0304 wrote:
請問夫妻名下有一自用...(恕刪)
那只對購屋貸款可以...增貸不可以...
購屋貸款利息可抵稅 留意增貸不在範圍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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