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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不定朋友會覺得,出一樣多錢創業,全心付出經營,而水水和他們出一樣的錢。好不容易花心神和時間做起來了。卻要和朋友對分一半的利潤。心情有不甘吧。假設有做起來的話啦。沒當然就沒呀。
可是站在水水的角度想,想當初想創業,我也是有幫忙出資一起承受經營不善的損失風險。為什麼今天做起來了。卻那邊搞小動作什麼的。
然後我是覺得你朋友自己下來做,拿薪水覺得很ok說。因為如果不是朋友做請其他人來做那一份監工工作。也是要固定支出這份薪水。倒不會認為他是老闆所以不能拿薪。除非水水也一起下來做。大家都不拿薪。這樣比較好談沒爭議說。又或者朋友自願不拿薪。所以若要拿薪情況也是可以被接受的說。
覺得可以和朋友說他們經營花了很多心力在裡面。他們獲利分紅比較多。你拿比例少一點。沒關係。大家都有賺就好。看他們怎麼說。覺得好不好。
然後鼓勵他們繼續用心經營。謝謝他們把公司經營的很有起色。然後自己也要想好和設定退場的標準和機制。和他們協調。萬一一直賠錢。一直增資也不是辦法呀。
假設你們實在沒辦法溝通合作的很愉快下去。真的退股比較好。
人不對,就算會有賺錢機會也不要參加。看李嘉誠先生的書寫的心得內容這樣。樓主水水再自己斟酌怎麼做比較好。小妹也不敢給意見。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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