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件事困擾我很久了老婆因此對我不滿.因為我跟鄰居說過了.他們是有小改善(一開始是黏超過圍牆說過之後把超過的圍牆部分用掉)老婆大人還是覺得我沒用心去處理.後來她跟我去找他們談.也是摸摸鼻子回家.因為那對五十多歲的夫妻很會辯但是事實他們的建物還是黏在我們的牆所以來這裡問一下我該如何解決要告他們也要知道要告那一條
我是覺得 大家都是鄰居如果只是照片上看到的那樣 我是還可以接受畢竟 跟鄰居處不好 以後大家都難做人如果樓主真的不能忍受的話 可以跟對方說 看他要不要弄掉黏在你家牆壁上的部份不然你就去報違建 叫人來全部拆掉
目前看起來是還能接受沒錯但是幾年過後 你還能不能夠接受就是另外一回事了之前朋友家的例子 本來也是方便他們 讓他們的擋雨屋簷伸長一點,好讓大家可以多擋雨但是幾年過去 ....變成屋簷所到的下方都算是他們家的領土, 直接拿磚塊水泥為成停車場了
按照建築法規相關規定,他們是有權利"分享"你家的圍牆的,而且你不得拒絕喔!但是又按照民法相關規定,他們必須按照你造圍牆的成本價,負擔50%的費用。所以你應該做的是向對方請求共享圍牆的費用,而不是禁止對方"勾搭"你家的圍牆,當然如果對方的小倉庫是違建,就另當別論,你可以檢舉通報拆除......
這種事非常正常吧!我個人的看法是,不管法令實際上事怎樣規定的鄰居原則上是要以和為貴,除非對方真的是太過分了我不解這種事有何讓你老婆不滿的,女家人跟她曉以大義很多事大家是互相的,若事事都要計較,大家都可以天天找渣互告了若真要算清楚,大概也只有請鄰居負擔彼此共用牆壁的費用吧不過我個人是認為為了這幾萬塊共壁的錢大家有心結,似乎不是很有必要當然若真的已經得撕破臉了,那就告吧!這種事後再增建的,通常都是違建
基本上我家也有類似情型 只不過我父親 人太好 沒去告別人家 二樓陽台突出的部份是 蓋在我家土地上有請過 土地丈量的來確定 是否為侵占對方當時聲音還比我家人大聲 並且拿棍子 作勢要打人 我只能說一人一種作法 我的話 告到他家翻過去
看起來對方是施作了一些防水的膠土,以免下雨時滲入倉庫內..就小弟本身而言..此點尚可接受~因為千金買屋萬金買鄰..不要為了雞毛蒜皮的事打壞感情..划不來~但..就事論事的話..比較帶攻擊性的作法有:1.丈量後請里長出來喬=>里長當公證人,請對方立下字據以此為限,不得再犯2.丈量後存證信函伺候=>向其預告即將採取法律途徑解決此事,望君切勿自誤3.丈量後帶警告發=>直接帶齊人馬強硬處理不過以後您家想要偷蓋點小東西都有可能被舉發敲掉~~
兩間房子不是相連的吧..那麼該空間,本來是防火巷之類的吧..由於兩造的牆並不是共用牆,所以,樓主應可主張對方拆除..比較可行的方法是..請人來鑑界..並且將結果保存,及告知對方..如果樓主方,一定要對方拆,而對方又不拆的話..就報違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