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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貿24條隨便找一條來看看

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 第七條 商業行為
五、除本條第一款至第四款所指的商業行為外,服務提供者的相關商業行為可能會抑制競爭,從而限制服務貿易。在此情形下,一方應就另一方請求進行磋商,以期消除此類商業行為。被請求方對此類請求應給予充分和積極的考慮,並儘可能提供與所涉事項有關且可公開獲得的非機密訊息。被請求方依其規定,在與請求方就保障機密性達成一致的前提下,應向請求方提供其他可獲得的訊息。

所以當中國財團開了一間大公司在街上搶走台灣同業的生意時,台灣人可以去向中國財團”請求進行磋商”,然後中國財團會” 給予充分和積極的考慮”提供訊息”給台灣同業……你媽咧!!!你要向共產黨磋商然後他還會乖乖和你合作做生意….
2014-03-25 21:59 發佈
文章關鍵字 服貿 24
通通不用修改,我全部列印看了快3小時!




我比較想要的是服貿之外,限制不動產10年不能轉賣!

中國讓利再多也不是問題,真的...

因為他們高層看到的不是現在,而是未來。

人都跑去大陸找工作,台灣還有什麼經濟可言
vincent388373 wrote:
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恕刪)
vincent388373 wrote: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 第七條 商業行為



談判時不能問!
簽約完不能改!
問過程是機密!
整天說利大於弊!
什麼是利什麼是弊?回答不知道!!!

這就是目前的政府口中的服貿!

去看看將軍打臉孝子龍吧!

就知道什麼叫反黑箱!
服貿最後贏家,應該就是那些大財團,苦的是中小企業與民眾,

丟出這些利多,最後恐怕連政府也無法徵收到稅,
畢竟更多人會過去對岸投資

av8d2 wrote:
你只會到處複製貼上你...(恕刪)




簽約的過程本身就有問題!


誰還管過程!

不過我真的看了!


既然你問了,服貿的利在哪!?

lin761301 wrote:
簽約的過程本身就有問...(恕刪)


我很偷懶,我偷複製另外一篇的

會計 審計服務 : 中國全部省份開放
建築設計及工程服務 : 中國全部省份開放
計算機軟件服務 : 中國全部省份開放
房地產服務 : 中國全部省份開放
市場調查服務 : 中國全部省份開放
印刷服務 : 中國全部省份開放
電信服務(網路接入服務 客服中心) : 中國全部省份開放
醫院服務 : 中國全部省份開放
旅遊服務 : 中國全部省份開放
體育和其他服務 : 中國全部省份開放
航空運輸服務 : 中國全部省份開放
公路運輸服務 : 中國全部省份開放
早就說了是奇怪的條約
被坑了還要拼命簽

對拉
既得利益者恨不得今天就通過
沒利益的算你活該倒楣

標準的別人的小孩死不完
開放簽約都沒問題..

有問題的是..
他們的審查:你確定你能拿得到? 你有送件,他們可不一定會處理,除非你要有關係,.不像台灣你還有地方申訴..

一件事在台灣送件,時間到一定會給你回覆,他們那是看你是誰..

如是連公子投資的,應沒什麼問題;若你是死老百姓..請排隊(聽起來也合理),不過大陸什麼不多,人多,請等在13億01號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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