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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貿理由冠冕堂皇..實際上呢? 太陽該落幕了!

談到服貿的必要性..
表面上的理由..就以淘寶與網家為例..最具代表性..
淘寶賣得進來.. 網家賣不出去..所以就要靠服貿..
假如..你是網家的投資人..請問要不要服貿..答案是當然要..

不過假如服貿通過了..實際上網家的東西賣得出去嗎?
1. 價格競爭性如何?
2. 淘寶賣家敢不開發票..淘寶的貨進台灣(只要NT$3000元以下)多數免稅..而網家可以不開發票?或網家售給大陸買家也可以多數免稅?
註:這裡所謂的免稅並非指進口關稅..假如服貿過了..就算台灣商品可能免進口關稅..但不能免銷售稅(類似台灣加值型營業稅)..

假如你是網家股東..遇到價格無競爭性..課稅不平等..不如預期..怎辦?
1. 鼻子摸摸..算了..虧錢的生意就不做了?
2. 反向吸引淘寶賣家..透過網家賣回台灣.. (用付款的便利性)爭奪淘寶在台生意?

如果答案是2..實際上.. 服貿通過..網家因爭奪賣回台灣..因此網家生意更好..
但這等於台灣的生意更好?還是台灣零售整個完蛋?
網家賺錢了..等於台灣賺錢了?

很多台商都是告訴你..服貿過了..大陸銷售打通了..關稅互免..銷售更好..創造就業機會..
實際上呢?
過去3C產業因為貨品免進口關稅..幾乎就是台灣關廠、大陸設廠..
服貿過了..關稅互免..傳統產業也可以台灣關廠、大陸設廠....
反正回銷台灣也可以免稅..生產成本可以更低.. 台灣傳統產業大量外移..
因此..台商又賺了..等於台灣賺錢了?

至於.. 很多人都說..服貿開放..大陸大舉入台..
個人認為..有點誇大..
不過可以確定的是..服貿通過..台商賺了..台灣也加速掏空..

2014.4.6補充..太陽該落幕了!
服貿可謂財團帶來利益..但利益卻無法全民分享..
我一直以為..是為不獨厚財團之爭..為年輕人低薪沒錢途之爭..
結果看來..不過是爭取程序正義..
程序正義說穿了..還是搞政治..真的有可能創造未來的1~2位政治新生..
而無法為每個(包括搖旗助陣者)年輕人創造什麼..
當然程序正義..這點也是很重要..
但不提出條件交換..要求調高基薪+限制派遣+限縮外勞..就真的回家吧!
2014-03-22 4:37 發佈

ganman wrote:
談到服貿的必要性.....(恕刪)



金錢流動.貨物流動.這兩樣都好解決.你都可以有商品的選擇權.公平就好


服貿裡面暗藏著人流.那才可怕..

仔細看裡面有關人流的條文.我沒有看到有總人數上限? 沒有看到各行業別總量上限?

居留可以3年~無限延展?..這太可怕了吧?

如果來500萬人.社會會發生甚麼問題?

食衣住行育樂.教育.醫療.法律....我不敢想像





滑鼠命 wrote:
金錢流動.貨物流動....(恕刪)


兩岸服貿協議並未開放藍領勞工,開放的是陸方「資本額20萬美元」以上的企業(兩位負責人可來台)、資本額每增50萬美元可多一位管理人員(最多七人)。
換句話說一家企業至少要新台幣600萬的投資才能來兩個人,之後每多1500萬才能多來一個。個人是認為,一個身上有超過300萬的人,為了等六個月後才能辦的健保和社會福利來台灣的機率應該不高。再者對這樣的人來說,要投資賺錢是在台灣比較容易還是大陸比較容易,我想就市場的大小很容易辨別。

最後防線 wrote:
兩岸服貿協議並未開放...(恕刪)



你的官方答案我知道.

請問我能不能把一間6人公司切成3間呢?

例如:我把修電腦這件事.切成專修顯示卡.專修硬碟.專修電源供應器.把3家連在一起開或合租場地?

我是2人小企業.我是老闆兼專家.我老婆是老闆娘兼業務經理可不可以呢?

我丈人生病了.我把我老婆換成我丈人也是業務經理來台灣就醫.可不可以呢?

這樣可不可以滿足"居留3年.且展延次數無限制"呢?

另外.總人數上限有嗎?各行業別總數上限有嗎?

家庭小孩可以來嗎?雙方父母可以來嗎?食衣住行育樂.醫療.法律...上的問題呢?



但是香港的現況.不是這麼理想.搶病房.搶奶粉.搶交通運輸.搶學校.搶.....

在健保的繳費上費用如何算?如果一樣.

那我們的健保有納稅金補助.他們為什麼可以享有跟我們同樣的待遇?我們還要盡社會義務(如:當兵)

相同的在教育上也一樣.還有其他食衣住行育樂上.有許多的國家公園.公共服務....

真心希望有人能回答.


目前在我看起來.這就像是"假居留.真移民"還不用盡義務



淘寶是個很好的例子,事實上現在淘寶課到關稅的是少的可憐,重點在運費。一樣的東西臺灣送大陸就是貴很多,試問這樣你的東西會有競爭力嗎?
所以大陸淘寶的東西早就攻佔臺灣了,一堆夜市用品、婚禮小物等都是從對面過來的,臺灣過去的少之又少,這也是政府不會告訴你的事。你覺得這樣你的小企業不會影響嗎?
服貿要簽,臺灣要走出去,但是不是用馬桶這種黑箱方式,不是派幾個基層公務員加幾個聽話的官就能談的好的,他們會知道陷阱在那嗎?怎樣能爭取最大利益?那些陷阱可不是那些懶人包會告訴你的
(大家都舉韓國當例子,那大家知道韓國針對FTA可是培訓了上百人,花費快10年的時間來演練。臺灣用18個人基層公務員做做就ok了,這樣你們會你們安心嗎??)
既然說掏寶那就說掏寶吧
難道不簽,台灣人就不會用掏寶嗎
從掏寶在台灣的規模逐年擴大來看,早已經不可控制
這已經是大勢之趨
現在只不過是把台面下轉成台面化

以前不敢碰不代表不存在
該好好正視問題,而不是繼續摀著眼睛以為看不到

如果花時間去看一下各條款
就會發現其實裡面很多東西早在台灣多年
各種資金透過各種管道進來
現在只是要將之檯面化罷了

全球化、自由化...未來趨勢
各國搶簽FTA早已說明
時代走向哪,台灣就該走向哪,而不是龜步停看聽
照您說的這樣,那全家直接來台灣念間三流大學會不會更快。
而且我不太懂您的意思,一間公司來台後再集團化分成好幾間子公司嗎,這個問題我沒想過,但我相信這種漏洞政府可以透過國內法規補起來。而且這樣每間子公司的資本額還能達到嗎。

maxboss wrote:
既然說掏寶那就說掏寶吧
難道不簽,台灣人就不會用掏寶嗎
從掏寶在台灣的規模逐年擴大來看,早已經不可控制
這已經是大勢之趨
現在只不過是把台面下轉成台面化...(恕刪)

解決淘寶的問題..不應該靠服貿..
而是爭取台灣購物平台..在台大陸不能自由點閱的問題..
如果大陸不能解決..台灣就"相對"封鎖..並加強陶寶的海關查驗..

但就如maxboss所說..
如果台灣就"相對"封鎖淘寶..
說不定..抗議聲浪..甚至是遊行抗議..會比在立法院的人多好幾倍..
這就是台灣..
賣家從淘寶進便宜貨,

消費者專挑便宜貨,

廠商消費者自己都不從自身支持國貨了,

吵吵鬧鬧了幾十年有變的比較好嗎?


過去對手只有幾個國家,

現在其他國家經濟也掘起了,我們要面對的對手又更多更強了,

人自己若是沒不斷的提升自己,

只會不斷的吵不公平不合理,

你的對手會理你嗎?
煩不成眠的深夜,害怕清晨的黎明。
簡單的說就是先掏空製造業,再掏空服務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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