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咕 wrote:有人也有買這張保單嗎..這算被騙嗎?.(恕刪) >>>如果覺得被欺騙應該向法院提出民事訴訟或向金管會投訴建議詳讀保單條款 ,再與保險公司討論問題的爭點網上自己搜尋也有許多討論基本上保險公司的保單也許會有不合理之處但應該不會不合法(不合法也不會核准出售)保險的目的 , 主要是預防意外事故其次才是附加的儲蓄年金功能以前的利率高 , 所以試算(預估)的收益也許較多現在利率低 , 當然扣除保險費後的紅利就低這就好像公教退休金 , 以前利率高 , 所以訂18%現在存款利率低這些既得利益者一樣照領18% , 造成政府嚴重財政負擔一樣政府有全民負擔保險公司如果照從前的試算利率給付紅利 ,恐怕全部倒閉
81年2月18日買的.繳費期間22年.所以繳費期滿是103年2月18日.第22年度期滿,您買甲型的應該可以領到保額的35%.您的保額是30萬.所以可以領回105000元.保障內容為以下:此份幸福兒教基金保險,為連生保險,何謂連生保險?此份保單設計有要保人身故,可以領取保額50%,且保單仍然有效的設計,所以這保單充分考慮各種情況發生,來讓兒童成長不致因要保人的死亡而中斷的保險設計。至於要保人死亡後,此保單另有設計給付教育年金每年給付至被保人年滿21歲的設計。另因要保人已身故,現在就等保單滿期領取滿期保險金。茲就此份幸福兒裡教育年金壽險的保單內容提供您參考。要保人身故保額50%被保人身故無息退還所繳總保險費,契約消滅教育年金要保人死亡(殘廢)起,以每年為一期,凡被保險人生日生存時,給付年金20%,以迄被保險人年滿21歲之應領年金日或被保險人身故止。生日年金契約生效滿一年後,每逢被保險人生日生存時,給付保額 1%豁免保費1.要保人死亡(一級殘廢)後,免繳主契約保費。契約繼續有效。 2.如被保險人於免繳保費期間死亡,亦視同繼續繳費,應一併無息退還。獎學保險金給付年齡 甲型滿六歲 保額5% 滿十二歲 保額10% 滿十五歲 保額20% 滿十八歲 保額30%滿期保險金給付類型 甲型給付金額 保額35%契約消滅凡領取「滿期保險金」或被保險人身故,本保險契約即消滅布咕 wrote:有人也有買這張保單嗎...(恕刪)
escudolin wrote:>>&g...(恕刪) 其實講難聽點這張保單當年會被人認為是詐騙的保單癥結點就是所謂的紅利給付保險公司當年畫大餅用當年的利率水準去計算了將來21年"可能"產生的利差紅利給付沒想到過了民國90年後..不要說利差每年反而都是"利損"..因此大餅破裂..(ps.講白話點,所謂的紅利分紅給付就是每年市場利率與該保單保費的預定利率不同所產生的差額)早期景氣好..市場利率節節攀升..自然有所謂的利差產生..因此每年可以給付紅利但90年後..哪有可能有利差?? 當年保單預定利率都6~8%,但後來市場利率都低於2%...每年都利損..和來分紅可言??這其實有點類似現在利變型保單..也都幫你計算美美的irr因為是"利變" 它不用承擔利率變動的風險沒有"保證"給付的問題因此享有較高的"預定"年利率只不過現在市場利率非常低..利率再往下走的機率小多了..所承擔的利率風險自然也小的多雖然最終領取的年金總金額會小於總保費支出但畢竟這保單還包含21年期的"要保人"定期壽險且當初的設計是即便要保人死亡(通常要保人為父母其中一人)除了給付保額的50%外..小孩的年金仍舊保證給付且往後的保費也豁免所以他具有比一般定期壽險更高規的保障內容(也因此這部份的保費也會比較貴)也因此保單到期時,如果要保人沒死亡那總年金的領取小於總保費也是正常的情況最後..這兩張保單都分別到期了..錢也領完了(生存年金與滿期金不是都自動轉帳撥戶?)不知道還要處理什麼??
看了這些文章心頭一振 原來我是一個平凡的偉人對社會也有很大的貢獻 因為犧牲了這些紅利而能讓一家公司繼續運轉不至於對社會造成衝擊 不安想一想.......出入名車繼續開 吃香喝辣繼續吃 然後呢 豪宅越來越豪華...哦..避睡去 這樣公司就有展望了現在如想考慮買保險 應該慎重考慮保險公司 不然20年後 你就有可能成為平凡的偉人的其中之一省吃儉用的過二十幾年
布咕 wrote:有人也有買這張保單嗎...(恕刪) 民國80年的保單,看都不用看,100%是賺翻了~~預定利率至少8%。只是說只有22年期非終身,比較可惜~~當然如果這筆錢,當時是買黃金或人民幣的話,更賺~~當然千金難買早知道~~
布咕 wrote:看了這些文章心頭一振 原來我是一個平凡的偉人...(恕刪) 平凡的偉人??偉大在哪裡??犧牲紅利??保險公司從來就沒保證給付的大餅 ..何來犧牲可言今天你去買基金..結果基金不賺錢..不分紅利..你會去抱怨基金公司嘛??會認為自己是偉人嘛?保險公司對於民國90年以前的保單..由於利差損的關係 現在都是每年在認列虧損 在攤賠的..它就等同於保本型基金賠錢它自己只能認了..賺錢了還要分紅給你...這樣還要怪保險公司??你知道新光人壽已經連續多少年在賣家產..就是為了填補當年這些高利率保單的長期虧損嘛?今天這張保單你覺得虧了 領的沒繳的多是因為其實是它包含了兩張保單1.被保險人的21年期生存年金保單2.要保人的21年期的定期壽險保單其中第二項要保人的壽險保單的給付內容又相當龐大它除了死亡時給付50%保額..還給付未來保險期間內每年20%的教育年金(萬一要保人第一年就死亡,給付總額高達保額的450%..第二年後死亡..逐年遞減20%..)所以這是份相當具有保障性的定期壽險保單只不過這21年要保人沒事..領不到這部份的保額如果今天沒有多了這份要保人的定期壽險保單即便沒有紅利可領你所能領取的年金還是會遠高於你給付的總保費的而且利潤遠比定存高多了結果你卻因為被保險人沒死..沒享受到定期壽險的給付所以在抱怨嘛??這種抱怨就如同出國旅遊..買了旅行平安險平安回台了..卻在抱怨保險公司騙我保費 我根本沒享受到..錢丟到了水裡...因此我成為了保險公司買大樓的一份子我也是平凡的偉人??
小小胖胖胖 wrote:平凡的偉人??偉大在...(恕刪) 現在的氛圍就是這樣,死差、利差,不懂的人就是不懂,講再多都沒用。認為別人都是壞人,自己都被騙~~。早期保單高預定利率,保險公司賠的一蹋糊塗,買到的人都賺到。沒想到還有人嫌~~
天才小光 wrote:可惜~~當然如果這筆錢,當時是買黃金或人民幣的話,更賺~~當然千金難買早知道~~..(恕刪) 人民幣是1994年才開始大跌的..實際上如果1991年去真的去買人民幣..到現在其實還在賠錢喔1991年美元對台幣約27:11991年美元對人民幣約5.32:1一併提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