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我本身有二份實支實付:
1.中國人壽(HSR-1)
2.遠雄團体傷害 額度2萬元(公司團險)
那我還可以再保實支實付嗎?
那如果可以的話,主約可以用等級最低的保障來作嗎?
ziour wrote:
請問我本身有二份實支...(恕刪)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1&t=3455771&p=96#48872241
多實支實付
意外的實支實付不算在內
ziour wrote:
請問我本身有二份實支實付:
1.中國人壽(HSR-1)
2.遠雄團体傷害 額度2萬元(公司團險)
那我還可以再保實支實付嗎?
那如果可以的話,主約可以用等級最低的保障來作嗎?
請問我本身有二份實支...(恕刪)
假設是投保中國人壽的新康泰綜合住院醫療保險附約.簡稱NCH.我剛翻一下保單條款.還是寫出來比較清楚.為什麼這個要先送.看一下以下保單條款第十二條.如果這一份後送的話會影響到給付.就實支實付而言.若前面假設有一份醫療實支實付險保單好了.那中壽NCH只能就餘額部份給付.但是仍然可以給付住院日額.這樣就會影響到實支實付的理賠.這樣就無法達到二張實支實付的理賠效果.所以這一份得先送最好是等理賠金差不多要下來後.再送另一份理賠申請書.這樣子二份醫療實支實付險.就會得到完整的理賠金.
(給付條件)第十二條 被保險人已獲全民健康保險或其他商業保險醫療給付時.本公司僅就其餘額部份按各項保險金限額給付.但被保險人亦得依實際住院天數.按附表二列申請(住院日額保險金)
所以要買保險真的是眉角很多.若不清楚就送件理賠(又遇到沒有經驗的保險員.或者是當時買時是分開成二個保險人員購買.這種情況除非是很細心的保險人員.又知道您總共買了哪幾家.才會很清楚知道)會影響到理賠金的.所以自己得注意一下.最好是問問保險人員.或者自己翻翻保單條款.才不會讓自己的權益睡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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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南山人壽住院醫療保險附約.簡稱HS
保單條款第十四條 保險金給付之限制
被保險人已獲得全民健康保險給付的部份.本公司不予給付保險金.但依第二十條規定.不在此限
保單條款第二十條 投保時已投保其他保險而未通知者之處理方式
被保險人於投保時已投保其他商業實支實付醫療保險而未通知本公司.則對同一保險事故中已獲得全民健康保險或其他人身保險契約給付的部份不負給付之責任.但本公司依被保險人住院日數.按日給付附表二之每日房費用保險金限額.惟同一住院期間給付最多三百六十五天為限.
第十四條的意思是指保險公司針對這個醫療實支實付險已獲得全民健保給付的.保險公司就不會另外再給保險金.但是若是在投保前有投保其他家保險公司的醫療實支實付險.而未告知保險公司.針對這個醫療實支實付險已獲得全民健保給付.本公司就不會另外再給付保險金.但是會依照被保險人住院的天數給付每日病房費用限額.最多給付365天為限.
財源滾滾來 wrote:
據我了解..
你保雙實支實付是沒意義的..
因為收據正本只有一份..所以只能擇優申請保險
另一份要看有沒有領日額的..不然你只是拿錢給保險公司花
實支實付無法申請2家
如果有日額的..你就可以領實支實付+日額
否則只有一份..
據我了解..你保雙實...(恕刪)
選擇搭配得有個先後順序.例如得先保正本.才能保第二家.如果先保其他家實支實付.那正本的實支您勾選的是是的話.核保人員不免將您排除再外.所以版主要找副本理賠的沒有錯.因為正本是中國人壽的(而中壽可以做第一家也可以做第二家.通常會搭配到中壽的商品都會選NCH.而且通常都做為第二家居多.顯少會用來做第一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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