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

《各報要聞》政府課富人回饋稅,千萬所得課稅45%、股東扣抵稅額減半

《各報要聞》政府課富人回饋稅,千萬所得課稅45%、股東扣抵稅額減半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40225001520-260410


說實在的,如果因為這波消息使得定存股回檔那也不錯(甚至希望出現不理性的過度反應,大幅回檔),現在定存股很多都太高了,不回檔根本買不下手....

而且就算股利可扣抵率可能調降為50%...對一般小散戶而言也沒差太多吧 (以下拿一位有100張中華電的散戶來舉例,以目前股價 91.X,持有100張也要有900多萬的資金,也算是有點實力的散戶了吧?)

例如,A投資人買進中華電一百張,2013每股配息5.35 (5.35裡面有0.72是公績配息,而公績配息是不計入口扣抵稅額的,不過這裡就先忽略掉吧,當作5.35全是盈餘配息) ,可扣抵稅率是19.23%。

100張=100000股

除息時他可領到股息:100000×5.35=535000(元)

假設一:A投資人的個人綜所稅率是一二%,他就可以退稅 38680。
535000×(19.23%-12%)=38680(元)

所以最後這位散戶可得到:535000+38680 = 573680

......................................................


如果現在可扣抵額調降為50%.....

這位散戶可得到:535000+19340 = 554340

554340-573680= -19340

也就是最後這位散戶會少拿19340元.... 以上計算若是有誤,請不吝指教

影響是有 但也不至於太嚴重啦 (你就把它看成本來是要領股息的(吃主餐),可扣抵稅額只是另外在多出來的小菜,現在小菜供應減半,雖有影響,但不至於太嚴重吧? 不過每個人觀感不同啦....這裡只是說出我個人的感覺)


現在只希望股市能"過度"反應這個利空,到時候在趁這個難得機會用低價大買已經漲過頭的定存股,使得最後可得到更高的殖利率來彌補可扣抵額額調降的損失...
2014-02-25 13:12 發佈
證所稅讓台股成交量急凍,大戶資金出走

修法取消8500點天險後,但大戶並沒有完全的回流。

當初不是說能增加好幾百億稅收

現在搞所得課稅45%、股東扣抵稅額減半

又一波定存戶資金出走潮.換去海外投資


財政部長張盛和說,透過回饋稅,預估可增加800億元的稅收

800億元.是出走金額吧
那所得稅高於抵扣稅額會有什麼影響呢?

nelson huang wrote:
那所得稅高於抵扣稅額...(恕刪)

當然是要補稅了啊.....所以高所得的人會棄權的的
因為除權又不一定會填權...還要被扣稅及健保稅
再笨的人也不會參加除權
cccccc0125 wrote:
《各報要聞》政府課富...(恕刪)


好像算錯了
假設一:A投資人的個人綜所稅率是一二%,他就可以退稅 38680。
535000×(19.23%-12%)=38680(元)

如果現在可扣抵額調降為50%.....
19.23%抵扣稅變成8.615%

535000×(19.23%/2-12%)=-12759(元)
散戶拿回自己投資的一部分錢
但是535,000變成收入
所以另外要付12,759所得稅
還要付2%健保稅 10,700元
這就是我不確定的地方了,不知道到底是扣抵稅額減半還是扣抵稅率減半,至少我貼的那條新聞標題是寫扣抵稅額。
cccccc0125 wrote:
除息時他可領到股息:100000×5.35=535000(元)

假設一:A投資人的個人綜所稅率是一二%,他就可以退稅 38680。
535000×(19.23%-12%)=38680(元)


以你所舉例來說
535000*19.23%=102880 (可扣抵稅額), 用白話講,就是可以用來抵稅的金額。廣義來說,不論你的所得稅率,持有100張的人都拿得到這筆錢,只是稅率高的人又用來抵綜所稅,所以未退回來....

現在正準備修法只可抵50%,就是可扣抵稅額 102880*50%=51440,可以用來抵稅的金額少了 51440

是可扣抵稅額減半

我們總以為自己比大多數人聰明,但其實我們就是大多數人。
腦殘的官想出的腦殘政策

如果是我我一定找海外商品把錢換成外幣匯出去讓錢在海外滾,不管怎樣想都是逼大戶出走,錢匯往海外尋求海外商品,這樣我在台灣沒所得也不吃台灣的投資你這些稅法能管我,大不了讓換匯差價變成成本而已


至於小散戶或中產階級跑不掉的只能讓政府乖乖地宰,偏偏政府又很照顧小散戶

結論是錢最後只收到極小部分老實的中產階級而已

這樣這些官也可以自我感覺良好,真噁心


不想辦法提升台灣的投資環境跟配套措施促進台灣的投資發展讓整體效果上來,只會莫名其妙地收錢,誰會想鳥你
hanamiii wrote:
好像算錯了
假設一:A投資人的個人綜所稅率是一二%,他就可以退稅 38680。
535000×(19.23%-12%)=38680(元)

如果現在可扣抵額調降為50%.....
19.23%抵扣稅變成8.615%

535000×(19.23%/2-12%)=-12759(元)
散戶拿回自己投資的一部分錢
但是535,000變成收入
所以另外要付12,759所得稅
還要付2%健保稅 10,700元...(恕刪)



不太可能是像你這樣算吧....應該是可扣抵稅額減半,而不是可扣抵稅率減半...

可扣抵稅率減半還得了,稅率12%的人根本不用買股領股息了,因為一堆人都要補稅...這太扯了


以下是政府公告:

請注意是
"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股東(社員)獲配股利(盈餘)淨額之可扣抵稅額將調整為原可扣抵稅額之半數"

http://www.gov.tw/newscenter/pages/detail.aspx?page=cc682d71-4939-42f7-af17-39764c5ac398.aspx

cccccc0125 wrote:
《各報要聞》政府課富...(恕刪)


那叫張盛和每年多繳兩啪的稅看他要不要
  • 2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