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長:「以富濟貧」,調高《富人稅》至45%,一年可增加90億元所得稅。

財長:「以富濟貧」,調高《富人稅》至45%,一年可增加90億元所得稅。


財長張盛和:財政健全方案將「以富濟貧」
執行三項稅制改革計畫,包括調增富人所得稅率最高達45%、
恢復銀行、保險業的本業金融稅率至5%,
並且下降股利所得可扣抵率為50%。


調高《富人稅》至45%,

將現行最高邊際稅率上調一級達45%,
年收入1,000萬元以上的富人,
綜所稅率由40%大增為45%。


以富濟貧, 是最基本的稅務關念,早就該做。


2008政府上台後大幅調降營業所得稅與遺產稅,


營所稅從 25% 降到 20% 再降到 17%,
遺產稅從 50% 降到 10%,並將遺產稅免稅額由 779 萬提高至 1200 萬,
(美國營所稅 40%,日本 30%)
(美國遺產稅將由 35% 漲到 55%,遺產稅免稅額將從 512 萬美金降到 100萬美金)

肥了財團,瘦了民眾荷包............


調高所得稅率與兩稅合一,課到的是張忠謀這類高工作所得的人,
與不炒股票而靠股息股利作為主要收入的大股東。

靠上沖下洗坑殺散戶的股市炒手呢?炒房的人呢?通通沒受影響,一樣免稅或低稅。
這政府的稅改,專門挑乖乖牌下手。
2014-02-24 20:41 發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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