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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關於分紅列費用的問題

已解決
2014-01-25 21:09 發佈
文章關鍵字 費用 問題
johnwu1972 wrote:
狀況如下:101年度...(恕刪)



101年度的盈餘分紅
只有在102年度期間才會確認
(因為你不可能一整年還沒過完就能確認盈餘!!)
公司法是規定年報需在隔年3月底前公布
而盈餘分紅還得經股東常會通過頒佈
所以得等到102年度才會認列101年度的盈餘分紅費用

而101年度認列的分紅費用
其實是100年度的盈餘分紅

已解決
johnwu1972 wrote:
依據商業會計法第64...(恕刪)


是的
上述指的都是員工分紅
股東分紅不得列為費用
也是公司法的規定

不過你們既是股東又是員工
那中間的拿捏就有很多灰色地帶了

老闆如果刻意用這種方式認列費用
用意似乎是要降低營業稅 營所稅的認列
嘿嘿
ok
首先內外帳問題不應該存在~這是亂源啊

我想樓主應該是跟朋友合資公司~現在公司賺錢了彼此股東間有盈餘分配的問題吧~應該不是營所稅營業稅的問題

不過配發股利~實際上是由董事會通過~再由股東會承認

股利又不能認費用~不應該會影響到盈餘才對

似乎是員工分紅認列在哪年度~還有用內帳認的問題~

現在侵蝕了樓主的盈餘吧~

若是的話~在私下PM吧

johnwu1972 wrote:
老闆的用意只有一個,就是要把錢留在公司…重點這是"內帳"
唉…
公司好不容易賺錢了,到要算盈餘分配時,這種問題就出現了。
想我處處都為公司設想,想盡辦法替公司賺錢(當然也是為自己賺錢)…
遇到這種事,除了據理力爭之外,最後也是要看老闆的誠意了...(恕刪)


看來猜對了~

不知道樓主身為員工~~層級是到什麼程度~

之前我們公司投資一家非公發的公司~

但因為我們家是上市櫃~對方有內外帳的問題~

幸好~我們採用成本法且又是第一年

所以帳務處理不作股利收入~改作投資成本的減項~當然也符合法令規定~

(那你想嘛~~作股利收入跟作投資成本減項對於我們公司損益表當然有差)

也因此~努力勸說董事長把對方內外帳問題處理掉~

所以在第二年法令上~勢必得作收入的情況~幸好對方已經是一套帳~

兩套帳的問題~哪天一旦利益分配不平均時~

勢必會出現問題~且在符合法令的情況下~

會計處理都可以有其選擇性了~更何況在不符法令情況下~

只能說~待金額一大或時間一久~

彼此合資的公司派股東或員工~結局不會太好
ok
johnwu1972 wrote:
要把錢留在公司,那就用盈餘轉增資,內帳就不用將股利列費用了。
...(恕刪)


股利本來就不作費用了~~

現在是員工分紅才作費用唷

只要貴公司有用內帳作員工分紅的話~

都影響到損益表~損益是降低的~

你們改成要用配股票股利???那對你這股東來說股東權益是不變的啊

你也沒拿到啥現金啊
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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