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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買台新金 (2887)嗎?

若嚴格檢視,個人認為"不妨礙"與"支持"意義確實有所不同
不妨礙是一個消極不作為的概念,只要不去動手動腳就好
但支持就帶有積極作為的意思,個人覺得效力上是比不妨礙來的強上許多
自然不能等同視之,更何況本案是到法庭上爭論

身為台新金的奈米小股東,對於法院的判決結果也無法完全認同
既然確認了契約效力存在,但又認為讓台新金取得多數董監事席次一次性的義務,判決財政部無庸返還經營權
有點為德不卒的感覺,畢竟要掌握經營權,不就是以多數的董監席次為前題嗎?
且以財政部明裡暗裡徵求委託書的行為來說,個人認為就是一種妨礙的動作啦

雖然如此,我也不會認為法官是蛋頭或恐龍
畢竟以法庭活動的經驗,法官要面對雙方當事人的強力主張,常常會覺得雙方說的都不無其道理
尤其是契約文字不是自然科學,有時候用不同的角度去解釋,看起來也都說得通(不然律師就沒有存在的必要了)
我們局外人接觸到的資訊總是比較片段,又常被媒體帶著風向,有時候難以窺見事實全貌,自然容易心有定見
真的不用因為判決不如己意就痛罵法官是恐龍囉

說真的,法官(檢察官)要遵循民意或風向下判決(起訴)真的太容易了,沒有人這麼笨故意要跟民意過不去討罵
我相信本案法官是有認真研究本案才作出判決的啦
但還是希望上訴二審能廢棄原判決,將彰銀還給台新金!!XD

大家還是理性和平討論吧,畢竟和氣生財阿

以下將樓扶正,
經詢問過會計師,表示即便日後高院判決財政部前年強奪經營權為無理由,該次的選任無效,也只是會更正台新金當年度的財報
也就是說當年的獲利會恢復,但不會在往後的財務報表內回沖喔,也就是說當天的股利確定就是沒了,以後也不會補發了QQ
不干涉跟不妨礙在每個人的解讀上會有所不同,但是卻不是我們說了算,一切都是看法官的解讀到底是如何。

所以針對這個話題我們也不必要再作爭論了,因為我們都不是那位法官。
我比較關心的是五月營收有多少……
賣出是不至於,但營收再不穩住,
會影響到加碼的意願。
和氣生財才是最重要的

像拍照大一路走來始終如一

一直希望台新的官司是敗訴 與彰銀分手

後來台新官司敗訴成份居多

判決結果出爐 如拍照大所願

我是希望台新勝訴

但後來我個人覺得 勝敗都不重要

重要的是金管會的態度能否准駁台新增資 能否准駁增加持股

准了 官司的是勝敗重要嗎

和氣生財吧

彰銀台新的案子 外資都在看

誠信是很重要的
又默默地回到成本了(灑花)
我是有點想賣了
但是最近外資回籠買 , 又讓我想續抱
心魔作祟阿
豆漿配紅茶 wrote:
我是有點想賣了 但是...(恕刪)


吳東亮可能在操兵了
剛剛買12.4的三張凑滿100張
從13.5買到10元
再從10元買到12.4,應該回本了(沒精確算)
搞了兩年多,真累,鎖在保險箱等除權息
http://www.storm.mg/article/122767




最近看新聞發現風傳媒一直用匿名的方式發一些很聳動標題的文章來攻擊台新和新政府。

我沒看錯吧?目前兩邊都還在上訴中阿,這篇文真的沒搞懂在幹嘛。

真要說圖利財團那富邦和北銀那才叫圖利,按照法院判決的「不妨礙的作為」到底哪裡圖利了。

風傳媒在看待這個案子還是非常的不專業,不夠中立。

至少我看中時,聯合,自由都沒有這麼誇張。
http://udn.com/news/story/1/1738522-%E7%95%B6%E5%B9%B4%E5%90%8C%E6%84%8F%E5%8F%B0%E6%96%B0%E4%BD%B5%E5%BD%B0%E9%8A%80%EF%BC%9F%E6%9E%97%E5%85%A8%EF%BC%9A%E8%BA%AB%E9%AB%94%E4%B8%8D%E9%81%A9%E6%AC%A1%E9%95%B7%E4%BB%A3%E7%B0%BD


當年同意台新併彰銀?林全:身體不適次長代簽

聯合報‧記者徐偉真╱即時報導

國民黨立委曾銘宗今天就二次金改質詢行政院長林全,林全強調,他那天因為身體不舒服請假,所以公文由次長代簽,「這有什麼,體制就是這樣」,曾銘宗問他未來會不會同意台新併彰銀,林全說,當時的招標案不是台新併彰銀,是彰銀的經營權,未來要不要合併是彰銀和台新的事,不是政府機關的事。

2004年,前總統陳水扁宣布啟動二次金改四大目標,強制金控銀行重新整併,震撼金融市場,引發一連串政經風暴。12年後,民進黨重返執政,藍綠主客易位,由於行政院長林全是當時的財政部長,國民黨打算重啟調查二次金改案,被視為瞄準林全而來。

曾銘宗要求林全檢討二次金改,林全說,二次金改涉及的公股銀行,有人講跟中華開發、元大復華合併有關,其實都沒關係,只有涉及那12家銀行的整併,唯一跟民營銀行有整併的就是台新彰銀案,只是把經營權交給台新經營,也是在公開競標的情況下取得經營權,強調程序沒有問題。

曾銘宗質疑,林全沒有親簽公文,林全回應,他就是去植牙不在,「公文雖然不是我批,但我也承認是我們的政策」。曾銘宗批評,當公務員30幾年,也當過部會首長,第一次聽到部長因為植牙不批公文,而且林全就在台北植牙,為什麼不能看公文。

林全說,他有請假,曾銘宗可以去查;曾銘宗說未來請政府不要預設立場,將彰銀併給台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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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看來這事還有得搞。
雖然明年經營權拿下來是沒問題的,但是要併恐怕就沒那麼簡單了。

2.不過,如果未來幾年的現增案都能順利,彰銀即使拖著,也不會造成太大的壓力了。

3.在金控條例下,台新明明是不能有兩家銀行的,林全這個說法,其實有點不大實在。

4.曾銘宗的說法是記者 筆誤還是曾銘宗口誤? 亦或者是曾銘宗心中真正的想法?
過去在金管會任內,從曾銘宗的發言,
我感覺得出來他是不反對的,只是為了保住位子,口頭上不說。
林全現在就回答模稜兩可.不想把焦點放在這邊
他大概就想慢慢把事情淡化..所以不想現在就馬上決定
怕國民黨一直吵.拿來攻擊民進黨.所以就說不是它們再決定
就回答當初他不在.他的態度是沒說合併.只有經營權.然後是次長決定.但是林全負責這樣
但是..也沒有說不同意合併..只要台新跟彰銀說好就好
所以後續..新政府應該是不會在管這件事情了..就看台新在這4年內能不能搞定彰化銀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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