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標準或列舉扣除額,或是房貸利息有扣抵上限,這些基本知識我還知道,但是爬文後仍然不甚瞭解的,想來這邊就教一下知道的版友。
背景情形:房子是我的名字,純自住,我的戶籍也在這屋子。 但是老婆小孩的戶籍因為學區的關係並不在我這間房子裏。老婆是家庭主婦沒工作,小孩唸小二。
1. 如果房貸利息跟其它哩哩扣扣加起來還不到標準扣除額,那乾脆就不要附那些單據,直接用標準扣除額申報有利,對吧?
2. 假設要列舉扣除,我這樣能報房貸利息嗎? 或是一定要全家人都在這間房子裏才能報?
3. 我們有跟富邦保險,但不是壽險,而是那種住院醫療或癌症之類的保險。 這種保險費能列舉扣除嗎? 我看一些網站寫說是不是一定要"人壽保險"才能扣? 另外就是,列舉保險費扣除跟戶籍在哪裏有沒有關係啊?
非常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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