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下去年年底在八德重劃區有如鬼打牆似的買了人生第一間房子。雖說是新成屋,但是還是有很多工程尚未完工(當然建商與代銷的理由一堆)。現在去年年底已經與銀行對保完了,貸款基本上也核准了,但是前兩三禮拜第一次驗收,其實距離真的能住感覺還差很遠,不管是屋內的粉刷,屋外的施工(如樓梯間)若是完工是100%
,當下的感覺應該只有70% 。廚具未到位、水跟電都沒有、多戶牆壁上有水跡(代銷說是水泥牆面在排水)等等,很難一次說盡。
現在據說牆面已經再次粉刷過,各住戶的廚具也陸續到位,但是我相信應該了不起完工80%吧,代銷人員一直跟我們保證,建商的工人都還是會持續的改善,看我們要不要先配合他們,先作過戶的動作,理由是過戶的手續也要個’’十幾二十天”!

老實說,我覺得........聽你在放屁!我跟他們詢問,過完戶銀行是不是就可以撥款給他們,他們表面上說,銀行撥款也要我們同意,但話說回來,當初簽約時有簽本票就是怕遇到這種情況吧?假如過了戶,我們又不同意銀行撥款,他們是不是就要用那張本票威脅我們?我目前有租房子,絕無拖延交屋的道理,問題是他們完工的進度龜步,難道我要一邊等他們修繕一邊繳房貸?這還不包括我們要裝潢的時間。
也許是我想太多,但是我覺得建商的意圖,是希望趕緊拿到銀行的貸款,才會叫我們先辦過戶。不曉得在下的推論對不對,希望版上有經驗的先進,能為在下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