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公司102年年終獎金於103年1月底發放,然後公司又將1月份的薪資決定和年終獎金同一天匯入員工戶頭,以下列例子來舉例。
A員102年年終獎金:55000 103/1薪資:61500
B員102年年終將金:38000 103/1薪資:43500
C員102年年終獎金:78000 103/1薪資:28000
公司將於103/1/28 一同發放(皆以匯款匯入,意思是薪資一筆,獎金一筆如此匯入,非總額一筆匯入。)
,那我可以固定薪資(1月份薪資)和非固定薪資(102年年紁獎金)分開扣繳嗎?因為國稅局的薪資扣繳單就是分開填寫的呀!
又,薪資部份,A.B.C三人皆末達69501元,所以我可以不扣繳對吧?
再來獎金部份,我A.B.C三人皆扣繳5%,唯B 38000*5%=1900低於2000元所以可以不扣繳,這樣對嗎?
煩請詳細解說我所述問題, 感謝您的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