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了那麼多似乎沒講到重點只要文件不是夫妻兩個人各別簽名而是一個人代簽假裝是兩個人簽的話你到總統府申訴也沒用因為那個分行主管是對的事出原因就是元大去比對開戶留存筆跡發現不同認定有問題而要求重簽開戶文件這是很正確的東西造型會變 , 筆跡總不會差異那麼大吧 ?如果簽名簽到讓人家很明顯感覺有誤差那應該是樓主要修正一下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