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狀況是這樣,父親名下無何財產只有一台機車,但往生後留銀行債務,我該辦理(限定繼承獲拋棄繼承)狀況1:機車是我買給他騎的,往生後40分鐘辦理了過戶,這樣會被告嗎(因為鄰居想要買,我不敢賣)狀況2:限定繼承,就算不辦也是限定繼承嗎狀況3:如果辦理拋棄繼承,需要大伯跟兄弟的身分證嗎(父母離異)狀況4:辦理拋棄繼承涵蓋有多少親人狀況5:拋棄要準備何種證件謝謝各位回答
d8t wrote:大家好狀況是這樣,父...(恕刪)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30614/35083571/
敬請節哀‧d8t wrote:大家好狀況是這樣,父...(恕刪) 限定繼承是資產與負債相加,如果有多的話‧就可以繼承‧萬一相加是負的‧沒必要去繼承負債‧相關問題可以問問國稅局,查查名下的資產‧看總共資產有多少?繼承前兩年的相關金融活動,都會有對價關係‧比如資金由某帳戶流入某帳戶,如果提不出證明‧都有被認定為贈與的可能‧把車賣掉,最好確定繼承後再處理‧萬一債權人要求還債,查到名下有車子‧為了確保債權,會進行查扣‧這時候卻被賣掉,有可能會追查到賣出後資金的流向‧然後對繼承人進行要求返還債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