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01上的大大
我收了某一科技公司的支票, 現在變成芭樂票了
公司負責人把公司申請解散, 沒清算, 人也落跑了
我向法院申請的支付命令聲請確認了
去國稅局查資料, 該公司的資產只有一台十年的老車
本來是想加減回收一下, 想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那台老車
但網路查了一下, 如果不知道車輛在那裡好像沒辦法申請強制執行
必須很明確的告知法院人員執行的位置.
請問遇上這個狀況, 合法的管道, 我只剩下申請債權憑證這條路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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