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業赴中國大開放, 蘋果日報:「...目前銀行赴陸投資,限淨值15%,金管會擬取消該限制,回到《銀行法》規定,改以銀行轉投資限資本額40%。....等兩岸服務貿易協議一通過,就會實施上路。 」銀行法規定本業以外總投資,餘額可能在2,000~5,500億左右。註:投資對岸實際上得拿到中國核可, 不過中國錢荒讓官方鼓勵台資授信給中國企業。今天買多的,是這個新聞影響嗎?
銀行法規定的40%, 本來不能外流所以在國內消化。現在對中不設限(而且只對中不設限?), 表示資金外流。長期來講,國內少了一筆熱錢,另外利率可能提高。malcolm72827 wrote:大大是赴中投資開放,...(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