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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金股息求解~~~~

現金股息配2.2元

照理說2張應該是4400


實領卻是4283 被扣掉什麼呢

2013-08-20 15:41 發佈
文章關鍵字 現金股息
扣了二代健保107元跟匯費10元

4400-10-107=4283

二代健保費
2200*(1+0.2103)*2張豐藝*2%=106.5 四捨五入 =107

0.2103為扣抵稅率

二代健保不是單一股票滿5000元
才會被扣嗎
2200*(1+0.2103)*2張=5325
已經超過5千了
配息金額加上扣抵稅額=所得額
所得超過5千就要扣.
2200*(1+0.2103)*2=5325

5325 > 5000

end
修心為重;資控為要;技術為輔!!
我以為就是4400

多謝指教
蝦小兵 wrote:
現金股息配2.2元照...(恕刪)
離譜!股息抵稅額也課健保費 工商時報

政府搶錢撈過頭!不少股民發現,今年不僅股息遭課二代健保費,就連分配給股東的「可扣抵稅額」也必須課2%健保費,抵稅額變成「收入」,也讓股民再度見識到政府的「搶錢」功力。

 今年起,股息收入必須課二代健保費,但不少眼尖的股民卻發現,除股息外,就連給民眾抵稅用的扣抵稅額,也同時遭健保局課補充保費。舉例,周先生是台塑公司股東,今年8月台塑配發8千元股息,並有2千元可扣抵稅額,健保局的二代健保費,卻是按總計1萬元計算。

 有股民向本報投訴,扣抵稅額非股息,為何須課二代健保費?小股民影響金額雖然不多,但持股多的大股東,被課的金額就很可觀。

 對遭股民直批「搶錢」,衛福部社會福利司長曲同光說明指出,可扣抵稅額是否該課補充保費,確實在二代健保上路前,引起許多討論,當時企業界曾反映可扣抵稅額應不算收入,但衛生署與財政部討論後,共識是跟著財稅法律解釋走,衛生署說,因財政部也同意可扣抵稅額從廣義解釋是收入一部份,才決定課徵補充保費。

 除了股民可扣抵稅額外,企業總投保薪資金額也要另課徵補充保費,讓不少雇主抱怨連連,但曲同光解釋,健保局認為企業總投保薪資的設計是為了防止高薪低報,從總所得概念看,也仍是收入,因此雇主必須另課徵補充保費。

 儘管外界對於健保費內涵頗多質疑,但二代健保上路迄今,補充保費收費規定從未做過任何改變,可說是「鐵板一塊」,令外界好奇,由前衛生署長葉金川召集的二代健保總檢討小組即將提出檢討報告,是否可能有任何「少收補充保費」的空間?

 對此,曲同光說明,二代健保總檢討小組最快9月先提出「補充保費」檢討報告,明年初再針對健保未來改革方向提出總檢討報告。至於補充保費檢討報告,將針對補充保費制度、保費收費、給付方式等檢討,包括外界關切的「拆單問題」、「獎金是否從逐次扣繳改成年度結算制」都會有初步結論,確保二代健保符合「簡便、公平、費基不流失」的目標。至於補充保費收費項目是否可能還有改變?則必須等檢討小組報告出爐後才能作進一步研議。
"確保二代健保符合「簡便、公平、費基不流失」"

從來都不認為這種挑軟柿子吃的政策會是公平的
sabhaokimo wrote:
2200*(1+0....(恕刪)

賺差價
賺股息

應該還可退稅不錯(21.03%)
這根本不是二代健保
是一點五代健保
健保會變成這樣
國稅局和財政部有很大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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