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媽有間房子租給人...結果對方狂拖房租現在還欠4個月的房租沒有給...要他在在上個月前底搬走,到今天6/18還沒完全搬走...爸媽的處理方式很消極,覺得好聲好氣的跟他們講還可以拿回一些錢...而且房子的管理費他也沒有繳清...這樣的情況下 不知道板上的大大們會用什麼方法處理??如果上法院 我們可以要求他們付我們這邊律師的費用嗎???
此類文章01出現很多次了最好是告問題是你不會佔多少便宜不告更慘你們沒收保證金嗎如果拖了就沒收立即走法律途徑現在的司法跟人心都險惡好聲好氣誰會感激你啊讓對方拖了四個月自己也有錯自己的房子要好好捍衛不是滿腹委屈的上來抱怨Ps對方真的可憐就算了有些人就是賴皮...拿錢去吃大餐買股票就是不付看你能怎樣
基本上法律是保障房客多一點~~如果房客真的不搬走~~先寄存證信函給他吧~~然後去法院問一下怎樣告~像這類民事糾紛自己告就可以了~法院有很多服務員會跟你講該怎麼告的~~不過告起來曠日費時~~你可能要花個半年才能跑完整個程序~然後法院才會有強制執行命令下來.....這中間房客要白住你也拿他沒辦法~~以後要免去這種糾紛的話~再出租後將租約拿去法院公證一下~一旦房客不付房租~馬上就可以強制執行~房客馬上要搬走~~雖說一旦公證就一定要報稅~但是這是房東維護自己權益的方式~~
有很多房東面對積欠房租的房客,卻不敢走法律程序來處理,其實是因為怕訴諸法律導致房租收入曝光,除了可能被追繳稅金,甚至可能長期漏稅的事實會被查出,所以房東總是希望用法律外的途徑來處理,如果房東沒有想避稅,一開始就將租約送去法院公證,當房客違反租約時,就可以拿公證書請求強制執行,不必現在才費心想辦法,還要顧忌很多,不過要面對賴皮房客,建議樓主就是咬牙拼了。
kev824 wrote:爸媽有間房子租給人....(恕刪) 可不可以告他多次(每天)私闖民宅...並且以多次(每天)被他的私闖行為驚嚇造成精神不穩進而申請保護令...只要他靠近你家(不搬走)就依保護令叫警察趕人..
行使你的留置權叫鎖匠+村里長+管區當見證人。把他的東西拿出來扣留住。請他繳出來,再把東西還他關於他欠房租的事,要多收集一些事證。將來在法庭上對你比較幫助,民法的事都要自己搜證有句法諺: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有關留置權的法條
myv3688 wrote:叫鎖匠+村里長+管區當見證人。.(恕刪) 我想你應該沒有遇過類似狀況吧~~當你沒有法院的強制執行命令的時候~警察先生不會陪你去把房客的門打開的因為這個行為是違法的~被房客告的機會很大~~要開房客的門請上法院告房客~~不要在教大家一些錯誤的觀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