奢侈稅只能抑制炒房的幅度,
卻抑制不了炒房的風氣,
應該要增加非自用房屋持有成本才是釜底抽薪的作法,
政府一直害怕房市崩盤影響經濟,
這是很奇怪的邏輯,
如果視房屋為投資工具,
那就應該比照股市讓他有漲有跌,
該崩盤的時候就要崩盤,不需要再幫房市護盤;
如果視房屋為民生必需品,
那就更應該要嚴格管制交易價格,
甚至可採取更激烈手段將土地分批分期收歸國有,
政府一面說打房,
一面又拼命幫建商解套,
這種不痛不癢的奢侈稅就只是作作樣子而已...
【嚴禁囤房】~『買方』也納入加課奢侈稅
奢侈稅改革研究報告修改方向朝向「修而不廢」,
如
應延長課稅年限,並仿照新加坡、香港的印花稅,
主張延長課稅年限,加強除弊,
仿照星、港對非居住者與持有多棟房產者,
對非居住者與持有多棟房產,
再購入房產時加課「額外奢侈稅」
買方也納入加課奢侈稅等
學者認為,投機買方納入課稅,可防止「囤房」增加。
一人名下一房依標準課稅,超過兩房課奢侈稅依累進稅率,稅率要高很多
就直接實價級距課稅就好,
想要買越貴的就課越多,
買得起就要住得起,
假設買500萬課0.5%2萬5,
那買1000萬的課0.75%7萬5,
這是比喻,
相信要賣高的難度就會增加,
尤其是要跨級距時,
然後每隔兩年調整一下級距,
這不就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