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想星期一直接打電話問社會局的,但是又急著週末知道,所以就先發個文上來問問。知道的先進就請出個聲吧,謝謝囉!
不知道發在這個版合不合適。
1、我的小孩:2012年12月中出生;
2、我的媽媽:2012年11月底通過保母120小時課程訓練並取得証書。
3、我的小孩白天都是給我媽帶的,晚上我跟我老婆下班才將小孩帶回;
4、我的稅級在限制的20%以下,應該可以請領育嬰津貼;
我的問題是:小孩出生到現在,我都沒有去申報育嬰津貼。現在已經2013年6月中了,算一算也過了6個月。我還可以請領先前可領未領的領育嬰津貼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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