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各位理財高手一個問題,
由於明年可以開始夫妻分開來報稅,想請教一個分開報的問題,
夫的所得是20%的,老婆的所得是5%的,
如果丈夫的股票及現金都轉給老婆,這樣除權息或現金的利息變成算在老婆5%上,這樣是否比較能夠節稅?
又,即使不用分開來申報,丈夫名下所有的股票所得或利息所得都轉給妻子,這樣是否比較划得來?
變成是如果丈夫持有的股票或利息的收入是20%,那轉給妻子是不是變成5%?
請教高手們指導一下吧,小弟對所得的算法真的是很不了解,請各位達人教導.
謝謝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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