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二家人住在一起。2、我的稅基20%,弟弟的稅基5%。3、他收入不穩,他的小孩(<1歲)錢大都是我出的。今年他的小孩要給我扶養申報所得稅。請問這樣一來,他每月申請的育嬰津貼(3,000NTD)資格會被影響嗎?謝謝~
我是宇宙人 wrote:1、二家人住在一起。...(恕刪) 同戶籍可以直接報扶養未成年子姪輩親人, 不同戶籍要切結書及証明。育兒津貼只能父母請領。台北市, 家庭報稅年淨收入級距在13%以內, 每月2500, 其他縣市則要單薪, 且限制較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