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憶如轟:同批人 曾巨威、賴士葆和費鴻泰 一手主導8500點證所稅版本 如今又要把8500點廢掉
自己立法自己廢8500點證所稅版本
對於國民黨立委一手主導8500點證所稅版本,如今又把8500點廢掉,
是否有「昨是今非」的感受,劉憶如說「這話我講不出來」,
因為「昨」的8500點根本就不能算「是」,當初的設計就是莫名其妙,今天才會廢除。
當初政院版證所稅的立法原則簡單清楚,「有所得就要繳稅」,「賺錢很多的人就要繳稅」,因此設有免稅額400萬元,稅率10%;假設某人自股市賺了500萬元,以100萬元課10%,也就是繳交10萬元證所稅,賺600萬元的人繳20萬元。
立委堅持要通過黨團提出也就是現行的8500點版本,
她也因為無法接受在自己擔任財長的任內,通過這樣的證所稅,因而決定去職。
當初是他們自己堅持要立這樣的證所稅,才不過1年的時間,自己又提出來廢除,過去這1年,全台灣就陷在這8500點泥淖當中,該出面給全民一個交代的是當初立法的這些人。
某種程度在為自己利益護航, 就把它做掉了!!
擺明立法是欺善(無辜百姓)怕惡(勢利財閥)!!
有個問題一直想不太懂,
大至公司行號,小至一般店家,他們一年營業結算完會因為虧損而不需要繳交
稅金嗎?
股票買賣本來就有賺有賠,每個要投入資金的人不是都應該承擔盈虧的責任,怎麼
會要"有賺錢"的部分才課稅的這種規定?
還是這兩個例子其實是不能相提並論的?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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