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個是繳滿六年,每年可領回利息,但是本金不動,解約時就是本金(但利息你之前領了)
另一個是繳滿六年,本金可繼續放在裡面滾息,解約後就是本金+利息一次給你
我偏向第一種,第六年後每年都有額外的一筆小錢,姑且不論利息多少,存越多利息越多!
所以有打算把薪水分成四份,拿其中一份去做儲蓄
但是今天認真地規劃後才發現,原來我的薪水分成四份後,如果每份都依照計畫中的去使用
其實我應該也能存下一筆不少的錢
只是不知道為什麼往往都是月光族
對於目前有點恐慌(我知道太晚了

各位理財的01網友們,你們都把薪水分成幾份呢??
我也有在購買黃金存摺,不過只是單純的一公克一公克這樣買
目前也才累積23公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