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公過世了,家族裡的人都不太懂要怎麼分配,
請大家幫忙一下,外公的資產如下:
宜蘭礁溪土地,公告現值約 300W,外公有 1/6 持分
新北市房屋約 800W (目前大舅住)
基隆市房屋約 200W (目前小舅住)
現金約 1000W
有繼承權的人是外婆、二個舅舅、我媽、三個阿姨
其中三阿姨已經過世了。
遺產分配是外婆分 1/2
另外 1/2 分成 1/6 給兄弟姐妹?
三阿姨那份是給她兒女?
實際一般要怎麼分呢?房屋不能持分吧?
如果大舅要房子,是要在拿錢出來給其他人嗎?
先謝謝了...
PS:
勞保的部分是由二阿姨領的,聽我媽說因為她的保費最高,
這個部分要怎麼分配?還是都是二阿姨的?
版主您說勞保二阿姨的高是指領喪葬補助這部份吧.好像可以領投保薪資*3個月.這部份我覺得要叫二阿姨拿出來辦外公後事餒.我們先前家族有人過世也是這麼做.因為這筆錢其實叫死人錢.怎麼會是給阿姨餒.應該給外公用比較妥當.我想如果勞保10幾萬辦後事我想都不夠.你們家人還要每個人拿出來貼錢餒.所以要叫二阿姨拿出來.不然哪公平.每個人都有勞保她去申請錢她的很怪哦.
估算現金1000萬加上房產共1000萬所以總共2000萬.然後外婆1/2所以可以得到現金五百萬.房產假設折成現金算500萬.所以剩的現金就分成六份一人各得83.3萬.房子1/6假設也折成現金六份一人各得83.3萬.感覺是真的蠻麻煩的.所以大概只能現金分一分.然後房產大概只能寫共有.不然你大舅應該沒那麼多錢吃下這些吧.如果是二舅那間200萬的應該比較有可能因為他只要貼不到34萬就可以買下來(二舅現金分83.3萬.房子折合成現金83.3總共為166.6萬)土地300萬1/6.我想這部份大概只能繼承然後寫繼承人的名字吧.因為你外公可能又跟他們家族的兄弟分.所以要賣我想很難.因為要經過另外5人同意只要有一個不賣.就只能停擺在那裡.不過像我們家族都是分給男生.女生就自動放棄.因為以我媽媽的例子來說.財產全寫給她哥哥.母親也是我舅舅在照顧.以後老了後事也是舅舅要處理.所以我媽跟我阿姨都有協調好了.寫放棄以後的事都是由舅舅去處理.雖然家人沒有寫遺言.可能是比較傳統的關係.女生都自動寫放棄,因為大多嫁了.娘家的事怎麼有辦法管的了.而且你們還有一個外婆要照顧.這部份也要在分財產時候談一談.不然萬一大家分一分外婆沒人理就慘了.房屋可以寫共有.可以每個人都有持分.我家族有人過世就是寫共有.不過要考慮到以後真的很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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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要分錢都很快.但是外婆照顧的問題真的要講好.像我外婆分完財產後也是行動不便.需要人照顧.聽我舅舅說他也老了沒辦法.就請一個外勞.不過當初我媽媽跟阿姨己經簽遺產放棄.以及她們有去法院簽一個但書.就是照顧問題.所以現在都是我舅舅要付這筆費用.聽說也不少一個月加外勞的吃飯錢也要三萬.不過當初我舅舅其實拿的也不多.拿了一間破公寓市值不到3百萬.跟不到1百萬現金.所以我覺得要評估如果遺產不多乾脆就放棄.不然像我外婆這種長年病.就算分到那些錢我想大多都要拿來照顧.我看最後也剩不了多少錢.
天使雪花 wrote:
外公過世了,家族裡的...(恕刪)
天使雪花 wrote:
嗯..我媽跟阿姨們(...(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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