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家報紙都刊了, 想不住意很難。台北市「路平專案」檢舉辦法,對於沒告示牌就開挖、沒指示人員、沒燈號路障、沒貼施工內容等等,第一名年薪350萬,第二名、第三名也都破百萬,檢舉之後,重施工還是一樣要付費給廠商?檢舉人不限資格,有興趣可自行拍照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