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決~感謝回覆的所有大大,感恩
Will.I.Am.1 wrote:
因為跑遍國稅局/地方..因為我爸還有欠銀行約兩百萬元,目前我們無力償還銀行.(恕刪)
因為我爸還有欠銀行約兩百萬元,目前我們無力償還銀行
既然無力償還!! 那你說要不要辦????
至於你說的老家!! 建物沒有做保存登記!但有稅籍 銀行是可申請拍賣.起造人名義...
但是因為"地和房屋"並非同一人所有.形成不定期租約.也無法點交....所以不會有人去標!!
你阿嬤應該可以住到爽!! 除非地主想整合. 但你那地連房租都沒人來收!!...沒人會去碰這種東東的!!
.
其實這種物件!應該再還沒過世前.就申請稅籍變更給第三者!! 這樣就沒有這些問題了
人有三種贏家模式無法複製:
別人的出生。
別人老爸有錢。
別人有遺產繼承!
別把老輸當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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