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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新銀的問題

不在金融業 不太了解
問一個笨問題
既然當初台新金願意26元一股買彰銀
為何不乾脆直接再拿錢出來收購彰銀
一來可以降低持有成本
二來以實力收購他人股份超過50% 要彰銀合併也較說得過去

不然台新金只有22.5%彰銀的股權
就想要一口吃掉彰銀
也就是不管其他股東(全體人民的)權利


如果拿不出錢
不如就認賠在市場上殺出
一般投資人如果參予增資賠了錢 也不會請公司原價買回吧

再者 雖說國家有承諾給予經營權 也不是就承認有合併權
畢竟政府也只有15%不到的股權
兩者加起來也無法過半數

實在不了解為何台新金不直接在市場上收購股權
想要走後門 不是太可笑了嗎
2013-02-22 20:15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台新銀 問題
我倒覺得你很可笑吔^_^,先搞清楚合併是什麼吧,你以為合併後就全部是台新的哦,只是具有主導權而已,你一樣可以在市場買張台新,然後在股東會當天去發言罵罵吳東亮的
當年台新願意公開高價標下瀕臨倒閉的彰銀, 是因為投標條件裡附帶經營權, 只是事後彰銀員工不願意放棄鐵飯碗的獎金及優渥福利, 在邱毅的帶領下進行抗爭, 逼迫財政部悔約, 銀行業的合併案需要財政部同意, 因此即使台新再買下彰銀超過50%股權(買銀行業股權超過5%以上需要主管機關事先核准), 沒有主管機關之一的財政部同意, 也無法合併, 財政部背信毀約, 卻賴皮不願意賠錢給台新, 至今仍然在耍賴, 只考慮選票不考慮誠信, 台灣官股銀行被財政部管到已經毫無國際競爭力.

如果台新金能自行在市場上加碼彰銀股票,過去中再、台產等公股金融機構,在民營化過程,民股也是不斷加碼,持股實力遠超過公股後,才取得掌控權。

但台新金可能須先增資,才能符合向金管會申請加碼彰銀股票的條件。有關人士分析,「這會降低台新金意願,但台新金也不能只花300多億元就想吃下資產1.6兆元的彰銀,這樣公股無法接受。」





全文網址: 民股大舉增持彰銀 併購另類提案 | 台新彰銀併案 | 財經產業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FINANCE/FINS1/7711774.shtml#ixzz2LdfOd9K9


既然有前例
台新金就該照前例增加彰銀持股
光是以借來的300億就要吃掉彰銀

賺錢也太容易了吧
eileen0115 wrote:
如果台新金能自行在市...(恕刪)
如果台新能自行在市場加碼買下彰銀股權, 問題早就解決了, 銀行業是特許行業, 任何以合併為目的買入銀行股權, 需要事先取得主管機關的核准, 沒有財政部同意下, 台新銀行買下再多的股票, 對合併彰銀沒有任何實益, 而且是違法.
我真替吳東亮感到憤怒,
不過,我不希望台新併入彰銀,
因為那會多出一堆公務員給死老百姓養.
彰銀併入台新才對,
死老百姓可以少養一堆公務員.
金改改到最後變成政客撈錢的工具,財團為了併購順利走後門或參加婚禮送紅包,台灣的金融業能有什麼競爭力。
我覺得 台新金 應絯放棄彰銀
22%持股 以26.12底價公開招票 賣給陸資
萬一陸資出高於 26.12元 雙方都解套
又拉進2岸情誼
dohan8850 wrote:
金改改到最後變成政客撈錢的工具,財團為了併購順利走後門或參加婚禮送紅包,台灣的金融業能有什麼競爭力。


政府權力太大了
併購案能不能成功得看政府態度
絕對權力絕對腐化
政客當然趁機吃拿卡要
如果修法減少政府的權力
政府對併購案純粹只能是公平公正公開的態度
併購遵守弱肉強食的叢林法則
自然金融業的競爭力就出來了
eileen0115 wrote:
實在不了解為何台新金不直接在市場上收購股權
想要走後門 不是太可笑了嗎...(恕刪)

台新有從市場收購 達到25%
好像什麼條件不符 被政府勒令賣出

另有一家更厲害
中信金 從市場收購 兆豐金 達2X%
準備入主兆豐金
被政府 以沒報備核准
勒令 中信金 賣出持股
不知 賣那麼多年 賣完了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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