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在金融業 不太了解
問一個笨問題
既然當初台新金願意26元一股買彰銀
為何不乾脆直接再拿錢出來收購彰銀
一來可以降低持有成本
二來以實力收購他人股份超過50% 要彰銀合併也較說得過去
不然台新金只有22.5%彰銀的股權
就想要一口吃掉彰銀
也就是不管其他股東(全體人民的)權利
如果拿不出錢
不如就認賠在市場上殺出
一般投資人如果參予增資賠了錢 也不會請公司原價買回吧
再者 雖說國家有承諾給予經營權 也不是就承認有合併權
畢竟政府也只有15%不到的股權
兩者加起來也無法過半數
實在不了解為何台新金不直接在市場上收購股權
想要走後門 不是太可笑了嗎
如果台新金能自行在市場上加碼彰銀股票,過去中再、台產等公股金融機構,在民營化過程,民股也是不斷加碼,持股實力遠超過公股後,才取得掌控權。
但台新金可能須先增資,才能符合向金管會申請加碼彰銀股票的條件。有關人士分析,「這會降低台新金意願,但台新金也不能只花300多億元就想吃下資產1.6兆元的彰銀,這樣公股無法接受。」
全文網址: 民股大舉增持彰銀 併購另類提案 | 台新彰銀併案 | 財經產業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FINANCE/FINS1/7711774.shtml#ixzz2LdfOd9K9
既然有前例
台新金就該照前例增加彰銀持股
光是以借來的300億就要吃掉彰銀
賺錢也太容易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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