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整個交易都沒合約?如果是整個交易都沒合約,那應該是對方要還你錢,主張民法第179條不當得利返還。還是只有送撿蛋機沒附註在合約?那可以主張民法第86條(賣方交易明明不想送你撿蛋機,卻做了答應你的表示,這答應行為不因為交易完成無效)或第92+93條(你被賣方詐欺說有送撿蛋機才交易,現在賣方又說不送了,你可以主張撤銷交易行為)來解決。因為你提到信任第三人所以沒訂合約,所以第三人似乎知悉你的交易?如果是的話,第三人部分對你以後要走法律途徑或許有幫助。建議下次打電話過去時,可以針對交易內容作錄音蒐證。建議找個專業律師幫忙會更快。被騙很正常,下次你就知道交易需要注意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