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前的債權從銀行轉到資產公司,不知該怎麼辦,在此求助各位大大

這是我一位台北女性朋友目前所遇到的問題

10年前
她姊姊的房子賣掉還債,但仍不夠還
仍積欠銀行58萬元~而我這位女性友人則是保證人

過程中似乎她沒有積極面對該債務
直至今日
該債權已經從一家慶豐銀行轉給登記在台中的某資產管理公司
而過程中利息不斷增加從原本58萬
如今變成要還113萬

至今她想要面對這筆債務
希望能夠金額上減免或是停止利息的計算~以用分期的方式清償
但是與這家資產管理公司
在金額上不得減免外,分期清償過程中利息仍須照算

她去年想面對面與這家資產管理公司談
但是這家資產管理公司一直不談
她跟我說她還寄存證信函給債權公司,要求讓她們還款,
但這家資產管理公司仍不理會,似乎不斷在生利息,聯絡她總是告訴她又有利息了

目前她的銀行帳戶被凍結了
很煩惱

想請教板上的各位大大

因為我女性友人至今有要面對分期償還
但這家資產管理公司的態度如此
該如何停止持續升利息呢?
這過程當中資產管理公司持續升利息是合法的嗎?
求助各位前輩大大們了


2012-12-24 18:14 發佈
我好幾位都是保證人房屋被拍賣
還不夠還
他們都是銀行沒存款
也沒有不動產
=====
題外話
保證人房屋被拍賣就已經夠倒楣
還不夠還
我覺得太不合理
房屋沒了我還無話說
因為是保證人
該有一點連帶責任
但是剩下來不夠的
應該要找借款人才對
保證人損失應該要到此截止
pukiadam wrote:
這是我一位台北女性朋...(恕刪)

就分期利息照算就好了
100多萬算少的
10年都不買衣服鞋子,休閒育樂只有睡覺
一個月除吃的外不花超過1000元
100萬很快就還完了

別說不可能,我以前再讀書時就是這樣過
零用金1萬一千元,我可以一個月剩1萬以上還幫家理還房貸
給付遲延本來就應該支付利息阿,就算當初沒約定多少利率也是要5%,我不覺得這是資產公司的問題。

至於前面說的,有的時候礙於情面不得不當保證人,也請用物品擔保,而不要用人去擔保債務,因為物品擔保的責任有限,人的責任卻是無限的,如果真的是自己選擇用人的方式去擔保,我想也不能怪債權人無情了。
https://linktr.ee/Feng_Jen_Wu

pukiadam wrote:
目前她的銀行帳戶被凍結了
很煩惱

想請教板上的各位大大

因為我女性友人至今有要面對分期償還
但這家資產管理公司的態度如此
該如何停止持續升利息呢?
這過程當中資產管理公司持續升利息是合法的嗎?
求助各位前輩大大們了


...(恕刪)


>>>

1.資產公司聲請強制執行債務人之銀行帳戶

依法只能查扣強制執行函到達銀行時

該銀行帳戶之剩餘款(債權範圍內)

是無法凍結銀行帳戶的 , 查封次日後的帳戶須可自由提存

2.沒有持續升利息這回事

只有只要你不還本金 , 就依法院執行名義裁定 , 持續計算延遲利息

>>>

建議方法:

1.將資產所得作避險動作 , 才有籌碼跟資產公司談

因為若債務人資產及收入雄厚 , 一次就被查扣可清償全部債務

資產公司是不理你的 , 他會依法行事

2.去閱卷 , 看資產公司取得執行名義時效 , 是否仍有效 ?

若巳超過法定時效(五年) , 趕快提起時效抗辯債務人異議之訴

同時供擔保聲請法院停止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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