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各位大大,目前父親56歲 投保年資:15年4月
正在思考是否該先提領勞退金了
日前去勞保局詢問 目前月退可領8419
月投保薪資:20025元(工會的)
可是之前有投保較高的金額為:41525元
目前較困惑的是,目前投保薪資為20025,投保至65歲的話 月退會增多嗎?
還是會照之前較高的投保薪資:41525下去算?
而且有看到一項"被保險人符合第58條之二規定,得發給展延老年年金,每延後一年,一給付金額增給4%,最高增給20%(以計入每月給付金額<===這點較困惑?
意思是說目前領8419(目前56歲領8419,之後每年一年+4%的金額嗎?)
因為小的我笨蛋算法算了一下
目前領一年可領90餘萬出頭,領到65歲可領81萬左右。
想說延到65歲不知道一個月不知道可以多領多少,起碼領不回81萬吧?
而且這9年的勞保費也不用繳了(雖然須繳國民年金+健保)但我想應該打平吧?
請各位大大給點意見吧!感恩
勞保局的人是說 可以退了
所以會建議你縱使要停止工作~~
但也不要停止勞保~~以避免不必要的問題產生
還有還是會建議你爸在60歲時就開始領月退
(延展是從60歲後每一年加4%~五年共計20%)
要是日子過的下去著實不必為了增加那20%去延長投保年限
將來如果真修法成投保期間內的平均值, 那平均薪資會減少頗多。
每延退1年+4%, 提早退1年-4%, 現行是以60歲為退休年齡, 聽說已修法改為65歲。56歲要退休, 退休金會減少4*4=16%, 即本來年資15年算下來可領1萬, 會因為提早4年退休只能領8400元。
領月退一定比一次領划算, 因為勞保月退沒領到一次領的金額卻身故, 剩下的錢由遺族一次領。(國保就充公了)
至於划不划算? 活的愈久一定是愈不划算, 因為若條件不改, 10幾年後, 提早退休領的錢及期間少繳的保費總額會開始少於準時退休沒被扣%數及多繳那些年保費的人。
現在大家搶退, 是怕明年1月若真的改成投保期間薪資總平均及調降所得替代率, 因為基數減少, 領的錢會少很多。本來月領2萬, 可能變月領1萬。寧可現在減少20%, 也比減少50%好。
不過1月時會提出什麼方案? 還沒公告, 實在不知, 只能跟大有為政府賭不會修改的太過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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