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選定計算證券交易所得額課稅方式作業辦法」規定,102 ~ 103年證券交易所得稅實施雙軌制,為維護您的權益,請詳閱下列注意事項:
投資人需事先選定課稅方式,一經選定後,年度中不得再變更。
欲選擇核實課稅之客戶需於101/11/16~101/12/15止,利用有效之電子憑證,登入SK88網站至客戶專區內,簽署「上市、上櫃、興櫃股票交易所得申請選定課稅方式申請書」,或親持身分證正本及開戶印鑑,洽全省分公司辦理。
上述期限內未申請核實課稅之客戶,依所得稅法相關規定採「設算所得就源扣繳」方式課稅。
個人開立二個以上證券戶者,其所有證券戶同一年度選定之證券交易所得課稅方式應一致,年度中不得變更;同一年度於不同證券戶選定之課稅方式不一致者,視為選定核實課稅。
有關詳細內容請參閱財政部證所稅專區網站。
大家會二選一.選那一種? 是 核實課稅? YW還是設算所得就源扣繳?
                                    
            ninkimono wrote:
「個人選定計算證券交...(恕刪)
普通人想被課到稅應該不容易...除非你有上千萬資金在玩
立法院三讀通過《所得稅法》及《所得基本稅額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自明年一月一日起,恢復課徵證券交易所得稅,後年五月報稅時適用。
未來自然人將採「雙軌制」課稅方式,民眾可在今年十二月十五日前,向所屬證券商申請選定,明年起採「設算所得」或「核實課稅」制計算證所稅。若選用「設算所得」制,稅率將按股價指數浮動,台股指數達八千五百點以上才開始課稅;並以一千點為級距,依股票出售金額課千分之○.二、○.四及○.六的證所稅。
舉例來說,假設民眾賣出一千萬元的鴻海股票,此時若台股在八千五百點以下,則一毛錢的證所稅都不用繳;若指數達九千點,將課徵千分之三的證交稅與千分之○.二的證所稅,合計三萬二千元的稅。
若採「核實課稅」制,證券交易所得將併入個人綜所稅計算,採單一稅率十五%、分離課稅。不過,未上市櫃股票、當年度出售興櫃股票一百張以上、IPO承銷十張以上,以及非居住者(當年度在台居留未滿一八三天),只能採用核實申報。
此外,法案也明定「落日條款」,一○四年將「換軌」取消「設算所得」制,一般小股民幾乎都不會被課到稅,課稅對象將新增當年度股票出售金額達十億元以上的大戶。
法人部分則維持最低稅負制,但法定稅率調高為十二至十五%,免稅金額則降為五十萬元;長期持股一年以上,可享所得減半課徵優惠。
Generation Ki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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