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這邊法務高手們,小弟有個退稅相關問題想請問大家:
是這樣的,小弟與小弟內人於100年結婚後在今年報稅時均採用網路報稅,在報稅欄中小弟與小弟內人都填入自己的所得與配偶姓名,但是在配偶所得中沒有填入,因為小弟夫妻認為我們是各報各的,對方姓名只是個資的一部分,試算下來兩個人均可退約7000多的稅金,但是道今年還沒收到,於是打去問得到答案如下:
""國稅局說小弟兩100年登記結婚,可以選分開申報或是合併申報,但我們兩個人都有報稅,所以應該是分開申報,可是又把配偶名字寫上去,卻沒寫配偶所得所以系統會被配偶的免稅額一起算進去但我們又沒填配偶所得,系統認定配偶所得是0""
於是小弟兩個人本來可以退共約14XXX左右的稅現在變0,請問這種情況該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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