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補償法上路,一般糾紛1個月內可獲補償,上限200萬元。

醫療糾紛時程長,以往需等到一審判決確立,緩不濟急。

醫療糾紛補償法新制,「200萬元以內、一般糾紛」推動
在1個月內獲補償。

以上限定明確之糾紛,不能快速推定者,仍採訴訟方式。

影響人數多,可留意。
2012-11-09 11:52 發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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