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因為外資借券來到近五百萬張,就看了一下借券資訊,這會兒才發現借券者無須在股東會或者除權息前把股票回補,你認為這樣子公平嗎?我自己是沒有融券需求,但是對於有融券需求者有些微不公平,另外因為市場規定平盤以下不准放空,但是用外資用借券的方式竟然可以在市場直接賣出,這就跟放空沒有兩樣,可是卻可以不受放空的限制,注意借券與融券管道不一樣,融券一定放空,借券利息那麼高,不放空要幹嘛呢?政府說外資借券不見得會要放空?真是讓人霧沙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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