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舉兩個例子給你參考一下,營業員有告知的必要!第一個例子我第一次投入股市,買了一檔(3035)的智原禮拜四時原本算好了要買17張 ,原本我以為我戶頭的CoCo夠,後來到了禮拜五營業員跟我說戶頭錢不夠,我才驚覺是我算錯了,當時戶頭只夠買10張,後來趕緊匯款到戶頭足額的CoCo,不然就違約交割了!還好逢假日,禮拜一才扣款。還滿感激營業員有事先告知的。另一個例子就是我後來有買中強光電(5371)這檔,原本我要買5張的,可隔天營業員跟我說我戶頭中的錢不夠,我就跟她說我買前有算過了夠呀,後來一問才知道營業員給我敲進10張,調語音是她的錯,那時這支股票漲了快要停板5%~6%之間,她就問我要不要另外那5張,不然她就要吃下了,我就說要呀,就趕緊匯款補足那5張的金額。
Flyer001 wrote:昨天買進今天就通知我...(恕刪) 來說個客觀的吧!!營業員這個動作叫做「通知、告知」,並非「催繳」交割款,昨天買,今天打來,是提醒你帳戶尚未放錢,記得匯入款項的意思。如果到了T+2日交割當天早上八點半,那就是「緊急告知、催繳、打給緊急連絡人」,當所有電話都打了,要是仍無法交割款項,最終你會被報「違約交割」,從此你貸款、開戶等..一且與「金融信用」相關的都會有瑕疵,要嗎?(或是要事後說:營業員都沒通知、我在開會、我在忙沒接到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