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一群同事"報名"了第一波9/7號的資遣行列,公司在離開那天信誓旦旦告知依勞基法規定,一定以合法合理辦理,並於30天候給於所有資遣費。
今天是10/7號,就在昨天不少同事接到前公司主管電話,人事部門要求轉告,公司將延後幾天發放。

我沒接到電話,但我相信一定跳票了!因為銀行六日是不會有撥款作業的!
聽說電話中是告知公司處境有多困難.........,說真的關我什麼事,你都已經資遣我們了!我們還需顧及你們什麼情面嗎?
我的狀況還好,也已經順利找到工作上班!可是這些主管到底知不知道有多少同事需要這筆錢來維持家中經濟!政府的失業救助金至少也要等到10月中才領的到,公司為難辛苦~但小員工們難道就有辦法嗎?
現在好像都流行跳票,也流行臉不紅氣不喘~

等到明天,我相信很多人會去勞委會申訴吧!(我個人就算了,上班沒時間去搞這事!)
套句俗話說:講的都是義薄雲天,做的都是傷天害理!(台語)

剩下還沒資遣的那一千多位同事們,大家自求多福吧!
真的不能在相信那些大老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