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2代健保補充保費將來繳稅時可扣抵嗎?

打去國稅局他要我去問健保局,打給健保局他也不敢肯定,那這是要問誰?總統府?
2012-10-03 22:53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健保

moncler47 wrote:
打去國稅局他要我去問健保局,打給健保局他也不敢肯定,那這是要問誰?總統府?

健保費本身可不可以扣抵呢?

可以的話,補充保費就"該"可以扣抵
行至水窮處,與人云亦云。〔薪水是零元,還活得下去〕。
2代健保補充保費 => 那個項目?

扣都扣掉了, 要哪邊抵回來?
天使晚安 wrote:
2代健保補充保費 => 那個項目?

扣都扣掉了, 要哪邊抵回來?

過去健保費在申報個人綜合所得稅時,合併於保險費2萬4,000元列舉扣除額的額度內

但是從民國95年起,全年的健保費支出可全額列報扣除額

民眾可以及早規劃最有利的報稅理財方式。



在台灣,健保費算是每­個人的必要支出

過去在5月申報所得稅時,這筆費用必須合併其他保險費支出

受保險費列舉扣除額2萬4,000元上­­的­­制,往往還沒扣抵到這筆支出,額度就滿了

但自96年起,民眾辦理95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

若選擇採用列舉扣除額,其保險費列舉扣除額將可以分成兩筆:

(一) 健保費支出:本人、配偶及申報受扶養直系親屬

每人全年所繳的健保費,全部都可列報扣除額,沒有金額­­制

也就是說,平時健保費繳的愈多,報稅時扣除的愈多,所得稅當然就繳的愈少。

(二) 其他保險費支出:本人、配偶及申報受扶養直系親屬

包括人壽保險、傷害保險、年金保險,及勞保、就業保險、農保、­軍公教保險等保險費支出

每人每年可申報扣除額2萬4,000元。



所以 2 代健保補充保費"該"以 ( 一 ) 項目,每人全年所繳的"所有"健保費

"全部"都可列報扣除額,沒有金額­­制

列舉扣除額

PS︰

所以要如何降低 個人綜合所得稅 繳稅稅率 ... 不用問了吧
行至水窮處,與人云亦云。〔薪水是零元,還活得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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