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家有本難唸的經,你爸創這公司時候為什麼要這樣做,又是跟阿公,你爸哥哥姐姐有關你爸是公司出資創始人嗎?,還只是上一輩出資的掛名負責二代,家族合營的二代,所以才會這樣分派職務要是溝通無效,就公事公辦吧,當老闆的找個律師應該算小事
公司的負責人是我大伯,後來我大伯不做了,公司就交給我爸來負責...然後公司的那個銀行帳戶是我姑姑去申請的,重點是公司的負責人是我大伯,不是我爸耶= =而且我爸把大部分的錢都存在公司的帳戶裡面...這樣還有辦法解決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