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合約罰款歸罰款, 訴訟歸訴訟.............當然這是理論上.我也認為, 一切都要等收到罰款再說, 遠通高公局 想要跟遠通總公司罰到錢....˙阿婆生仔吧pipienz wrote:你們相信真的罰得到嗎...(恕刪)
stephenliang wrote:現在最大的老闆民調只有十幾趴, 在這個節骨眼如果還要像以前一樣明著來, 那真的要有很大的決心與臉皮(護航) 這屆任期才該開始,立法院又都是自己人,說真的只要不要觸及底線,他有啥好怕的;而且以前也不是沒有硬來的紀錄,信用的破滅不是一朝一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