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http://windfinance.blogspot.tw/2012/06/2012-04-1.html
戰前的股票投資概念
第一次世界大戰前,投資人認為持有股票就是擁有公司部份的所有權,因此股票投資的範圍只包含盈餘穩定、定期配發現金股利,且擁有足夠資產保障的公司。如果分析主要著重在對未來的預期,而不是根據過去已經發生的事實,則屬於投機的範疇。
從詞源學的角度來看,「投資」(investment) 與「既得利益」(vested interests) 系出同源,而「投機」(speculate) 則源自於拉丁文的「瞭望」(specula),充分反映前人對投資與投機的定義。
我們可以將戰前的投資觀念濃縮為三項原則:
(1) 適量及穩定的股利報酬
(2) 穩定而充足的盈餘記錄
(3) 足夠的有形資產保障
在這種情況下,難免會有些品性惡劣的經營者,運用會計手段美化財報,以符合投資人的期望,也就是所謂的「摻水股」。這些公司可以將部份應列入當期損益的項目改成以資本公積調整,使得帳列盈餘高於實際盈餘;或是高估公司的資產價值、認列鉅額商譽資產,以提高公司的帳面價值,吸引投資人的青睞。
新時代理論
戰後,特別是在 1929 年大牛市的巔峰期,上述原則完全被投資人所拋棄,取而代之的是新時代理論:
(1) 資產、盈餘記錄與股價沒有明顯關聯
(2) 過去盈餘記錄暗示著未來展望
(3) 任何時候都應該持續買進股票並緊抱不放
在這個嶄新的年代,投資人對於未來展望的重視程度遠超過資產與盈餘記錄,只要是投資大眾認為前景看好的股票,價格就會持續上漲,就算支付了過於昂貴的價格也無所謂。
然而,以過高的價格買進股票,不僅公司的盈餘能力會低於債券殖利率,而且公司破產時求償順序也排在債券之後,意即承擔更高的風險卻沒有相等的回饋。
葛拉漢提出的投資新準則
以長期發展作為基準
這種做法是以合理的價格買進一籃子績優股,堅持以合理的價格買進,可以避免短期衝擊對股價造成的負面影響,分散投資則可以避免踩到地雷股。
然而,這種做法是建立在三項假設之上:
(1) 總體經濟持續成長
(2) 總體經濟的成長將反映在企業盈餘上
(3) 總體經濟成長的原因是新增資本的投資和未分配盈餘再投資
以個別成長作為基準
若不相信上述三項假設,則通常會相信自己能找到成長潛力較佳的公司,但這又面臨三個問題:
(1) 何謂「成長型企業」?
(2) 投資人能否挖掘他們?
(3) 股價是否低估企業的成長潛力?
首先,最難定義的是「成長型企業」應該具備哪些條件,幾乎所有企業在經濟蕭條時期,都難逃衰退的命運,如此是否還符合「成長型企業」的條件?
其次,企業應該經歷過多少個景氣循環的考驗,才夠資格稱為「成長型企業」?如果觀察期太短,則挑選出的「成長型企業」很可能只是曇花一現;但如果觀察期太長,該企業可能已經進入穩定期或成熟期,未來恐怕很難再創高峰。
最後,也是最困難的一點,就是該花多少錢購買企業的成長性?這涉及投資人對企業未來成長性的預期,而且投資人往往會過度樂觀,支付過高的代價購買未來前景。
然而,如果能客觀地衡量影響未來的因素,並且以掌控私人企業的角度來評估合理價格,則「花錢買成長」是可以被允許的投資方式。
以安全邊際作為基準
這種做法就是「花五角買一元」,是最容易以量化標準衡量的投資準則,但只有在市場氣氛極度悲觀時,才有辦法找到大量符合這項準則的股票,在市場氣氛平穩時要採行何種策略,以及如何克服在市場低迷時買進股票的心理壓力,是投資人必須思考的重要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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