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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證所稅是不是公平正義
不管最後是不是所謂藍委版
但是,那應該正名為證交稅加稅版,無關所得,更談不上證所稅。
突然又從加值型證交稅又變回真真正正的證所稅了
如果落日條款真的能落實的話
那這版的證所稅我也蠻願意支持的~
雖然沒有絕對公平
但是至少是蠻合理的相對公平
如果這次的一小步只能走到這
那也還算不差的開始
雖不滿意尚可接受
KCLin0423 wrote:
願聞其詳?...(恕刪)
我個人覺得股市真正能賺到錢的
一種是大股東或是員工配股
一種就是靠專業操作賺錢的
現在最終版的證所稅 (我是指假設落日條款發生之後)
大股東或是員工配股,無論是IPO或是無償受配股10張以上,皆需列入證所稅課徵範圍
所以以後這種除權息前,賣老股繳證交稅來節稅的方式,以後會受到抑制
所以我覺得第一類人,以後被課到證所稅的機率不低。
第二種靠操作賺錢的
別忘記通常要靠股市賺錢,你自己本身也要有相當的資產
所以現在規定年收入300萬以上的人,一律要申報證所稅
及操作超過10億的人也要,這樣就確立了明確範圍。
這是標準抓大放小,與其都打不到,不如縮小範圍確實打到有錢人
我覺得這是一種取捨
而且拿自己的錢股海賺錢,比賣老股來賺錢,風險比較大
靠股海操作賺錢仍是要繳交一些證交稅,並非對稅收全無幫助
所以我覺得這種折衷版我是可以接受的
前提是
落日條款真的能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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