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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怪耶你! 我虧錢還要繳 證"所"稅 ?!

有夠莫名其妙, 誰能保證在 8500點以上賣股票, 就是賺到錢?
不是證所稅, 有所得才繳稅嗎?
到底是怎麼回事? 是我國文太爛了嗎?

至少也該是只針對有獲利的部份來扣稅才對啊!
這樣子搞, 是認為台股以後都不用上8500點了嗎?

乾脆所有的賣出有賺錢時, 都直接扣獲利的2%當證所稅, 也不要再搞什麼虧損扣抵了.
大戶賺得多, 也一定繳得多, 但是也不會因為要繳那區區的2%而不玩了. 這樣不是簡單得多了?
2012-05-29 23:19 發佈
你也可以選擇核實申報、有賺才繳阿

所以才叫雙軌制,不是嗎?

justin0204 wrote:
你也可以選擇核實申報、有賺才繳阿

所以才叫雙軌制,不是嗎?


這就是重點了...剛才賴士葆委員在錢線百分百有特別說明:「核實課徵」或「設算所得課徵」擇一適用,但是民眾在每年年初,要自行選擇課稅方式,選定後該年度不能改變。因為沒有人可以知道未來這個課稅年度到底以哪種方式申報會比較有利,所以就只能跟它賭了。

=>誰這麼厲害,知道未來這一年會賺還是會賠?賺的話用哪種方式繳得稅會比較少?所以絕對有人會因為年初選了「設算所得課徵」的方式,結果該年度虧錢,就變成虧錢也要繳國民黨版的「證所稅」了。這完全脫離了公平正義...
蔡正元,賴士葆等提出來的根本不是證所稅。是確確實實的證交稅。

在股市大量獲利的人,仍不需繳納所得稅。

根本失去劉憶如部長版的真正證所稅的租稅公平精神!
K573 wrote:
蔡正元,賴士葆等提出來的根本不是證所稅。是確確實實的證交稅。
在股市大量獲利的人,仍不需繳納所得稅。


原本我對這兩個委員還有些期待, 沒想到他們竟然會提出這樣的方案, 真是令人傻眼.

讓我不禁想到 "同流合污" 這句成語...

K573 wrote:
蔡正元,賴士葆等提出...(恕刪)



這應該是證交稅加稅版

mikewu wrote:
原本我對這兩個委員還...(恕刪)


+1
基於

公公公公

平平平平

正正正正

義義義義
哪來的公平正義啊?
是為工商大老解套的立委.....

雄人魚 wrote:
誰這麼厲害,知道未來這一年會賺還是會賠?...(恕刪)


這就跟執行員工認股選擇權是一樣的道理。
執行時股價在高點,繳了一大堆稅。
但是執行後股價狂跌,甚至無量賣不掉。像2008年一樣。
結果用來激勵員工的工具,卻害了員工破產。
沒賺到錢,反而要借一堆錢來繳稅。

政府的稅改,只是想著要收到稅,什麼時候公平正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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